6. 打工第六天
凳子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6. 打工第六天,穿成惡毒反派後被盯上了,凳子汪,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但明舟聽到平熙這樣問,原本因為她審視的視線而緊張起來的心,莫名就沒那麼慌了。
別人她不清楚,女主的性格她還不知道嗎。
明舟來這個世界後,系統第一時間就把《狩罪》的內容都傳輸到她腦子裡了。
雖然聽著很像是在審訊,但其實只是在單純地關心罷了。
“嗯,家裡有人在等我,不用麻煩你們了。”
明舟下意識用了剛才婉拒交警小哥的說辭,卻在說完後立馬暗道不好。
這種小謊話拿來哄騙一下交警小哥可以,在有人形自走測謊儀外號的女主面前,簡直是班門弄斧。
原身的父母在破產後立馬就帶著證件之內的逃走了,只留下那棟靶子似的房子給原身,家裡怎麼可能有人在等她。
就差戶口本上也只剩她一個,那明舟就是實實在在的一人為家了。
平熙的目光再次掃過明舟,定格在她的臉上了一會兒。
就在明舟不好意思地抿嘴,以為自己的謊話要被拆穿的時候,平熙淡淡地收回了視線。
她將別在褲兜裡的黑色皮手套拿了出來,重新戴上,一邊戴一邊對明舟說:“我送你回去。”
語氣很是強硬,不容拒絕,像只是在通知一樣:“我還要過去案發地點一趟,你的住址順路。”
明舟下意識又要拒絕,卻發現以平熙的架勢,似乎不是要開警車走。
聯想到原文中,女主為了儘量減少因為堵車和路況耽擱趕路的情況,經常會選擇騎體型更靈活的機車。
看到平熙手上防滑的皮手套,明舟將嗓子裡拒絕的話嚥了回去,改成了:“……好、好的,那就麻煩您了。”
所以女主是看出來她撒謊是因為不想坐警車,才提出要送她的麼。
會不會是她想太多,萬一人家就是嫌開警車麻煩呢。
但那也沒必要送她啊,雖然女主給的理由是順路。
難道……是擔心她的安全?
旁邊的交警小哥一臉懵逼。
為什麼平隊送就答應得那麼爽快,我送就不行。
現在連這種事都要看臉了嗎。
平熙跟留在案發現場的下屬聯絡了一下,說自己半個小時後到,掛掉電話後叫了一宣告舟,讓她跟自己走。
明舟乖乖跟在女主身後,走出了公安總局的大廳。
藉著總局比路上任何一個地方都敞亮的戶外路燈,明舟看清了女主在原著中出場次數極多的座駕。
一輛渾身漆黑,看著就很能跑的機車。
在原著裡,這輛車也確實跟著女主爬坡涉水,經歷了不少案子。
明舟有幸能見識到女主的專屬座駕,還能坐上去。
唯一不太理想的是。
明舟看著座椅離地的距離快比她腿還長的機車,陷入了沉思。
這是在變相地嘲諷她矮嗎?這要怎麼上去。
然而。
“別動。”
一雙有力的胳膊把住了明舟的腋下,將她以一個抱起貓一樣的姿勢,輕易地舉了起來,然後放在了座椅上。
明舟還沒反應過來,就已經穩穩地坐在了機車的後座上,頭上被戴了一頂頭盔。
安置好了明舟,平熙也跨上了車。
她戴好頭盔,發動了機車。
機車的前燈像是兩束光刃一樣,劈開了夜色。
“坐穩了。”
平熙說道。
“好的。”明舟回過神,趕緊往前,兩隻手抓住平熙的衣角。
她應該是整本書裡,第一個坐上女主後座的人吧?
縱觀全書,似乎沒有一個人被女主用這輛車搭過。
眼看明舟的思緒又要飄遠,前面的平熙卻忽地深吸了半口氣,一條腿踏在地上,鬆開握著把手的兩隻手,然後向後,抓住了明舟攥住她衣角的手。
再開口的時候,平熙的語氣中添上了一絲淡到幾乎沒有的無奈:“抱住這裡。”
她將明舟的手放到自己腰上,“不要發呆。”
距離拉近,明舟一下子貼上了平熙的後背。
她原本還有點不習慣,在平熙讓她抱緊之後,小心翼翼地圈住了平熙的腰。
確定明舟抱緊以後,平熙才將車駛了出去。
凌晨的街道上基本沒有人影,車輛也比白天少得多。
明舟坐在平熙後面,急風都被前面的人擋去,只有幾縷從她的耳邊刮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