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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和沈介一比,確實小隻,沈介一隻手能握住的東西,她要兩隻手才能捧住。

她看得高興,連眼裡也泛著光。

“沈大人什麼時候買的?”

她分明一直和他在一起,怎麼不見他出去買過花燈。

沈介臉上有一絲的不自然。

因為他不是今日買的。

“住店老闆送的…”沈介隨口編了個理由。

洛桑瞥了他一眼:“原來如此。”

她沒糾結,花燈好看就行。

“真好,我還沒見過這麼漂亮的花燈,可惜估計以後都沒機會出宮了。”

沈介卻說:“如果姑娘真的想許願,城外有一座寺廟很靈驗,姑娘要是想…”

洛桑眼裡忽然亮了點光,但很快嗚咽,想了想,還是搖了搖頭。

“不用了,多謝沈大人好意,我今日還是藉著秀秀的身份出的宮,我想一次也就罷了,若是次數多了,也怕連累秀秀。”

說完,又怕誤會,補充道:“我不是不相信沈大人可以保護好我…我,我只是不想連累了別人,我已經二十二歲了,不該這麼任性了。”

今日,已是她平白賺到了。

巷口很暗,沈介眼裡的失落,無人可知。

“所以後來為何不喜歡了?”

沒有不喜歡,只是還不到時候。

十五的月亮又大又圓。

可是那一夜,洛桑卻失眠了。

窗戶處映下一大片月色,她呆呆地看著。

她很清楚,聖上於她,是她前二十年所追求的可以安逸無憂生活的最好選擇。

她終於可以過上三餐不愁,衣食無憂的日子,可以不用忍凍捱餓,也不用再過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的生活。

這些,是她做宮女的時候都得不到的。

但她同時也很明白,從此青磚綠瓦,四方紅牆,她怕是再也沒機會和今日一樣了。

床頭的蓮花琉璃花燈還發著淡淡的光,洛桑又想起了沈介。

這是第一次,有人送給她花燈。

像是一個遲到的二十二歲生辰禮。

回宮後,洛桑又過起了一個人的生活。

每日睡到自然醒,天氣熱的時候就一直窩在房間裡,天氣涼快的時候就去花園裡逛逛。

無聊的時候,竟也開始數一棵樹一下午能掉下來多少葉子。

掰著手指過日子,枯燥又無趣。

她甚至想起沈介說的那個廟,可是又覺著不能言而無信。

然後開始後悔那時候自己說的話說絕了。

她總是這樣,扭捏困惑。

也不止一次想過,都那麼久了,聖上怎麼還不叫她回去,也會想,如果真的就這樣忘了她,她好像也不是不能活。

在她的糾結中,九月初二那一天,宣她回京的聖旨到了。

洛桑拿著手中的聖旨,又看見不遠處的沈介,竟然沒有想象中的高興。

作者有話要說:

求收藏!

慚愧,原本這些我是要在6w字寫完的,結果超了不少。

明天,應該還有一章…

第28章

九月初六,離開江南行宮的第一天,宜出行,但生氣。

因為奉命來接洛桑的那個人,非要走水路。

那個人的理由是,從陸路回京城需要一個月,而水路只需要半月的時間,而且比起陸路本身的複雜性,水路會更加安全。

道理是很充足也很有說服力,但是,但是他完全忽略了,洛桑既怕水又暈船的事情。

好像她是個貨物,根本不是一個人。

他們只是來運送她的一般。

她想找沈介,但也被人拒絕了。

因此,自從接到聖旨,一直到從行宮啟程,她都沒見到沈介半面。

後來,結果自然是,她在船上難受得七葷八素。

九月初七,難受到想跳下去。

大概是見她這樣下去真的要出人命,為首的方才讓船靠岸,一行人改走陸路。

下船的時候,她腿都在發顫,卻還聽見有人嫌棄她麻煩。

洛桑:……很生氣。

要不是她難受得頭暈眼花,渾身沒力氣,她說破天要給自己找回公道。

他們是不是忘了,他們是奉旨來接她的,怎麼現在成了她寄人籬下的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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