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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為什麼非要這樣的陰謀論呢?
其實,吳祥一開始也是覺得,就美國的這個大事件,他應該是總導演,雖然內心有些糾結,可也有一定的成就感,好吧,這不能不說是人類的劣根性所在,吳祥也是個普通的人。
但當他把這個事件研究了一下之後,也就是在失控之後,他得總結一下為什麼失控吧,便去找了一些個資料,吳祥發現自己還是圖樣了!
首先,吳祥在重生之前他就知道有這個弗格森小鎮事件,這個沒錯,可這個事情,難道就跟共和黨沒有什麼關係嗎?
弗格森這個地方,我們中國人大多會覺得,這恐怕是跟曼聯的那位傳奇主教練同名,有意思。但實際上,這個小鎮可不是一個普通的小鎮,這也是吳祥覺得這件事不簡單的重要原因。
弗格森小鎮,位於密蘇里州,密蘇里州如果去百科一下,那就得到很多的資訊,比如只是一個美國中部的州,這個州的面積不是很大,經濟也不是很好,人均收入是低於美國的,但這一切其實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個密蘇里的歷史,這個地方可是有來頭的!
密蘇里州的歷史可是不短的,是美國的第24個州,只不過要知道,在以前美國是有奴隸制的,這個奴隸制自然就是指的黑奴了,這是美國從建國開始就帶著的一個病根,而密蘇里確實這個病根上的一個病灶。
1820年的時候,美國聯邦政府透過了一個《密蘇里折衷案》,聽這個法案的名字也能明白了吧,就是一個讓步性的法案,而這個法案。說的就是奴隸制的事兒,法案規定,密蘇里州以北。那就是自由州,那裡沒有黑人奴隸。而密蘇里以南,包裹密蘇里,就是蓄奴州!
這是當年的一個分界線,而後來到了1854年,美國的廢奴聲浪開始高漲,那部《湯姆叔叔的小屋》,開始成為了僅次於《聖經》的暢銷書,這樣。廢奴就必須得提上了日程。
在當時,有一個叫史蒂芬.道格拉斯的傢伙,他是一個美國知名的政治家,在當時他風頭正勁,這麼說,當年林肯兩次敗於此公之手,而道格拉斯還有一個外號,叫小巨人。
就是說他雖然個子比較的矮,但是在國會的影響力非常的巨大。
這樣的一個人物,他推行了一個法案。叫《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這個法案,其實就是在推翻以前的那個《密蘇里折衷案》。簡單來說,就是允許密蘇里以南,新的州,可以成為自由州了。
當時是1854年,也就是正好廢奴運動最為紅火的時候,到了後來紅火到不行了,爆掉了,那就成了南北戰爭,對不對?
那麼。現在這個時間,出現了這樣的一個法案。這可咋整?
搶地盤,搶人!
因為法案規定。新的州,就是從法國手裡買過來的那一大片地方,如果是自由人多,那就是自由州,如果是奴隸主多,那就是蓄奴州,所以,兩邊就開始瘋狂的搶地盤,還往新的州里殖民。
這就出現了美國曆史上特別著名的一個事件,叫‘流血的堪薩斯’!
當時啊,那兩邊打的,那叫一個狠,那叫一個頻繁,基本上就是天天都槍戰,真的,就跟西部的電影裡一樣,天天打,每一刻停歇。這其中還湧現了不少的知名人物,特別著名的那個廢奴戰士,約翰.布朗,這位老兄後來領導了不少的地下‘鐵路運動’,運了不少的黑奴去北方,而且還在弗吉尼亞的一個港口玩暴動,但很可惜,被佔壓了,這老兄還上了絞刑架。
可這就能看的出來當時的情況,斗的真叫一個不亦樂乎,而且就因為這個事件,斯蒂芬.道格拉斯聲望大跌,最後林肯才有機會勝出的……
等會兒,這跟密蘇里有多大的關係嗎?那不是堪薩斯嗎?堪薩斯好像也是個州吧?
堪薩斯是個州,這沒錯,但是堪薩斯也是個城市,這個城市還是橫跨了兩個州,一邊在堪薩斯,一邊在密蘇里,說白了,現有的成,後有的州,而這個密蘇里,其實就是當年廢奴運動的一個主戰場呀!
離的近啊,那當年的黑奴都是從這個州過去的,這太有歷史意義了吧?這地方的黑人,那祖上恐怕全是血淚史吧?那一旦有什麼事情,還不是點火就著了?
所以,就說在吳祥重生之前,這個弗格森小鎮,這個事件,真的是偶然發生的嗎?
別忘了,這個密蘇里州可是在共和黨的控制之下,他們佔據了很高的一個席位,這不是一個‘搖擺州’。
所以,進一步推論下去,這個事件,是吳祥主導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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