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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浩劫化作了眾生皆滅的活煉獄。

當然,為了這個世界奔走,戰鬥乃至捨棄性命的,反覆死亡乃至刪號徹底消散的,卻也是一批異界來客。

而這次,在這個真實的世界,沒有能夠把握未來的玩家,唯一能夠把握未來的,只有我這個殘缺的枯骨守望者。

“吾等誓言,扭轉因果,改變命運,讓眾生安度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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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廢話說了一堆,看設定和背景大家估計也看膩了,說點實在的吧。

我反覆思考過,到底如何才能度過這些浩劫,終結,嗯,至少是暫停這無數迴圈的永恆之戰。

“聖光嗎?”

佔據世界三成以上信仰的聖光,成為了我一個實驗目標。

愚蠢的光明之神的確實現了自己的目標,從了最強的神明,但現在他,當卻由於太多的信仰湧入之時,卻反而被信仰同化,已經失去了人格,變成了概念一般的存在。

很難理解?這就是相當於一臺老舊的pc電腦,一次性下載了整個網路的資料,然後,他的cpu爆了,主機板燒了,輸入輸出系統都癱瘓了,只剩下硬碟在空轉。

嗯,聖光之神就是那臺被燒掉的電腦,他現在只能本能的維持最基本的迴圈,而他的主人已經被離線,相反,他所代表的概念本身,卻由於失去了駕馭者,變得更加強大。

同樣的概念神,還有“偉大”的大地母親、“智慧”的魔法女神,它們的確強大的匪夷所思,但除了提供自己的信徒的力量,連自我的概念都沒有,自然毫無干涉現世的可能了。

“只要信仰光明的秩序子民,就擁有使用聖光的權利。”

這聖光的教義聽起來的確很高大上,但其實卻是機械式處理需求的證明,他指明瞭使用聖光之力的兩個前提條件,只要符合誰都可以使用,一是秩序子民,二是信仰光明…..

好吧,我已經用實驗證明這都是扯淡,一個人類身體的惡魔一樣可以使用,只要對其洗腦,讓他自己以為自己真的信仰聖光,瞞過這個光明牌蠢蛋應答機就夠了。

但僅僅是聖光,是絕對不夠的。

聖光是秩序的下級概念,本身的核心概念是“淨化”,也就是說,他是讓事物按照規定規則正常進行,那麼,天生就是違反規則的存在,比如,違反生死規則的亡靈,天生混沌子民的惡魔,自然就是他的死敵。

事實上,聖光的確是這兩種混沌生命的死敵……所以,追求那所謂的聖光來實現和平共處,大概和追求軍火來世界和平差不多,反正結果都是把對手消滅乾淨。

但事實上,艾希漫長的歷史已經證明,徹底消滅一個陣營是絕對是做不到的,秩序和混沌根本無法消滅對方,一次短暫的勝利,只會帶來下次更為兇猛的報復和反彈。

既然消滅對方是不可能的,那麼,只能共處了……和惡魔這樣完全不可理喻的混沌生物共處共存?說出去的話,我大概就落實了“腦袋進水的巫妖羅蘭”這名譽稱號了。

“若是有一條界線,有一條大家都能認可遵守的界線就好了。”

這是我最初的想法,然後,我馬上,就想起了前世的國際公約,然後,就想起了前世為之奮鬥終生的法律事業……

“好吧,現在被困在硫磺山城,閒著也是閒著,死馬當活馬醫,試試吧。”

於是,“鐺鐺鐺”最高法院建成,“鐺鐺鐺”司法四廳成立,“鐺鐺鐺”司法系統成立…….

所以,當我那記錄滿了法條的厚實筆記本,莫名的獲得了秩序之源的承認,成了神器最初法典之時,律法之力昇華為同聖光同級的概念的時候,最不敢置信的,就是我本人了。

在驚詫不信之後,卻是不可遏止的狂笑和狂喜……..然後,笑著,笑著,又開始哭,苦累了,又開始笑,笑累了,又開始哭,連我自己都不記得自己瘋了多久,折騰了多久…….

“哈啊哈,原來如此簡單,三百多年了,居然一直在原地打轉,原來一開始,鑰匙就是我身上。”那是我在無數次失敗後,第一次看到黎明的可能。

聖光的核心是“淨化”,是讓事物返回那應有的秩序,我的律法之力的核心就是“平等”,每個生命、存在都有自己的意義和秩序,混沌本身也是一種扭曲的秩序,只要化出雙方約定的界線內,進水不犯河水,就能夠實現共存。

這條線,就是律法之力的根本。

“越線者,將受懲罰,乃至死亡,不管他是什麼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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