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再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部分,不抱怨的法則,莫再講,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從此逃離了受責備的環境。
當然,最主要的問題是我們應該找到潛在的原因。這樣,當我們遭到抱怨時,便可以評價自己是否真的該遭抱怨或者僅僅做了替罪羊。當我們發現自己像安伯爾的父母那樣抱怨別人的時候,必須檢討自己,並分析自己是否真的做得很正確、很公正,自己有沒有搞錯物件,是否該在其他地方尋找受責備的目標,或許這目標正是我們自己。
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影響因素超出了人們的控制能力時,許多有理智的人是不會抱怨別人的。他們更傾向於抱怨那些預先考慮過的行動所帶來的負面結果。一個初學走路的孩子搖搖擺擺地撞倒了一個瘸子。許多人把這種摔跤看做孩子學走路的典型事例—因為小孩子還沒有學會控制他(她)的動作,也不會意識到自己摔跤會把一個瘸子撞倒。但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小偷告訴法官:“我偷的那件襯衫,上面有明星的簽名。”法官也許會回應他:“難道明星沒有告訴過你,你將因盜竊而入獄30天嗎?”
我們並非生來就是白板一塊。從出生那一刻起我們就開始積極地影響著周圍的世界。我們影響著那些發生了的事情,有時多過我們自己所受到的影響。當我們能夠自由選擇的時候,意志和能力在我們選擇方向時會告誡我們自己可以控制局面,我們可以明顯地影響到周圍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