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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得放棄這個身份了。

這似乎有些突然,這個結論或許有些令人費解。但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是順理成章的結論,操作起來相當的簡單。

我只要換一張臉就行了。只要捨棄這身制服,扔掉面罩和長靴,只要稍稍拔高身高,給自己換個性別-

啊,好像有哪裡不對,如果我換了性別,這篇文就得發到耽美區了…咳咳。算了算了,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我唉聲嘆氣,感到萬分不捨。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不是個毫無感情的人,恰恰相反。我的內心與外表極度不符,我是個很纖細、很敏感的人。

抹淚抹淚。

我忍不住開始追憶,想起了自己來到哥譚的第一天。那是個雪夜,我還沒租到合適的房子,尋思著不然就先找個公園對付一晚。低溫對我而言不是問題,問題是我沒錢。

沒錢怎麼辦?啊,這也很好解決。小朋友們,你們知道答案嗎?

……總之,好孩子可別學我。我不好說自己是為了找樂子才去搶銀行的,還是因為搶了銀行才得到了樂子。總之,那天夜裡,我見到了他……吸溜…

是的。我見到了蝙蝠俠。

蝙蝠俠。如果可以,我應該用三個驚歎號來表達我對他那濃厚的愛意,與強烈的感情。實話實說,我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我甚至很懷疑——這世上真有人能不痴迷於他嗎?

你看到他上臂優美卻殺傷力十足的肌肉曲線了嗎?你看到他寬廣堅實的胸肌,強壯有力的大腿了嗎?你想象過被這樣完美的身材以一記裸絞鎖住,掙扎不能的倒在他的懷中,失去一切反抗之力的任他擺佈嗎?

親愛的們,別太嫉妒了,我享受到了——我享受到了!

那時我只能和他對上幾招,他很強大,比我想象到的最強還強上許多!更重要的是他還很有技巧,有些豐富的對人搏鬥的經驗,老天,這正是我所欠缺的東西!

因此我甚至不必裝模作樣,就被他扭倒在地。但我對痛楚的感知本就不太敏感,我弄斷了自己的小臂掙脫出來,本意是想逃走,下次再來——你猜怎麼著,接著,我就享受到了這等VIP待遇!

天啊,我要是有錢就好了,我要是有錢,我會努力往他的靴子裡——腰帶間?——塞錢的!他值得,蝙蝠俠值得最好的!這是不花錢就能享受的嗎?哥譚人每天都能享受這個嗎?

呃好吧,哥譚的普通人肯定也不會天天搶銀行,這太費人了。但我還是對哥譚的惡棍們感到了羨慕與嫉妒。於是我當天就決定了:

我要留在這兒,我要住進這裡。我愛這個地方,這兒會成為我靈魂故里,成為我的家。

我也的確把這兒當家了。事實上,大半個哥譚的反派都認識我。一開始,他們叫我“新來的瘋女人”,後來,他們開始叫我“熊仔”和“弗萊迪”。

啊,這取決於我為了爭寵,對他們做了什麼。

……行吧,哎呀,不要在意這些細節。我說過了,像蝙蝠俠這麼優秀的人,怎麼可能不被人瘋狂追逐喜愛?如果一個一個排號,得等多久才能輪得到我?

我不得不去插隊,擺平我前邊排著的前輩優先享受蝙蝠的鐵拳。他們最好還是原諒我如此狂熱吧,畢竟那幫傢伙也打不過我。

‘貝兒·弗萊迪。’有一次,蝙蝠俠突然叫出了我的全名。‘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那時我已經給自己設計了一套制服,棕色的,與我‘熊仔’的外號十分貼合。為了能和‘弗萊迪’也更相符,我還在右手套了個長長的爪刃。

光看我的裝扮,你就能猜出我根本不在乎被人知道真名。和愛迪(謎語人)不同,我不喜歡搞太深的謎面。

“因為喜歡。”

而現在,我不得不哭唧唧的呢喃自己給出的答案,然後低落的把制服塞進了衣櫃深處。我感覺自己馬上就能痛哭流涕,而為了別太矯情,我一頭栽到床上,想要睡上一覺。

睡醒了,我再來決定要不要換個性別,換個身份好了。只要我不是“弗萊迪”,蝙蝠俠就不會對我另眼相看。不會只想和我“談談”。

我是多麼的思念他的胸膛,思念他的皮靴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與他貼貼,我真喜歡他給我來上兩拳,多打斷我幾根骨頭。

嚶。

我抱緊了自己的小被子。

都怪…都怪羅賓…不,不對……我不該像那些網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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