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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陳旻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

他已經許久沒睡的這麼好了,或者說,已經很久沒睡過床了。

嚴格來說,此時還沒有“床”這個東西,普通百姓都睡在草蓆上,而王公貴族則睡在“榻”上,比床要小很多,也要低矮很多。

陳旻睡的這張榻上面鋪了厚厚的織錦,罩了個竹蓆,躺在竹子上,感受著遠處冰盆散發的絲絲涼意,懶洋洋的伸了個懶腰——舒服!

此時門外傳來女婢的聲音,“令君可是起了?”

“啊,你們進來吧。”陳旻應了句,然後幾位少女端著器物走了進來。

為首的大概十二三歲,感覺與陳旻差不多,雖然年紀小,但樣貌秀麗,舉止沉穩。見了陳旻先行了一禮,“奴婢梅香,來服侍令君洗漱。”

讓這麼大的孩子伺候自己,陳旻當然不好意思,可初來乍到,許多東西都不認識,也無從下手,只能乖乖站在一邊。

梅香也知這位新上任的縣令之前在久居市井,遂不著痕跡的為其介紹。

“稟令君,此物乃洗滌膏粱後剩下的水,世人稱之為‘潘’,用之可使人面板細滑。”

之前也說過,此時的老百姓吃的都是未脫殼的麥子,完全脫殼的米麥只有貴族吃的起,而這種東西就叫膏粱。所以眼前的“潘”,大體上就是淘米水。

陳旻心情複雜的用高大上版淘米水洗了臉,又用這時候的潔牙膏清潔了牙齒,接著再套上曲裾深衣。

梅香在幫新縣令整理衣物的時候不小心看到了陳旻熬夜縫製的絲綢內.褲,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把話嚥了回去。

暗地裡搖了搖頭,心道明明聽聞這位新主人是楚國貴族項燕將軍的親族,怎麼日常習慣跟那幫兵痞子一般,除了他們,誰會把脛衣中間縫上,若是暴露了不定被人怎麼嘲笑。

洗漱完畢後,陳旻簡單用了口飯,便在梅香的陪伴下參觀起縣令府。

對於這座府邸,陳旻第一印象表示“大”,實在是太大了。有別於後世的四合院,這裡屋與屋之間的距離極其寬廣。光是前庭,就養了一排果樹,後院還有十幾只豬。

家裡光是井就有七八口,假山怪石,池塘溪水,應有盡有。陳旻在心裡估摸了一下,這一個小小的縣令住宅,設定比上輩子在北京看到的王府都要寬敞。秦時的住宅其實都是這樣,不管裡面好不好,總之面積大的驚人,可能也與這時地廣人稀,人地矛盾不緊張有關。

這麼大的宅子,下人自是少不了,可惜的是許多在起義軍殺進來的時候,都被前縣令苟寇推到外面當了炮灰,如今就只剩下幾十人。

大致繞了一圈,陳旻心中已經有數,剛想回去,就聽見遠處傳來下人高喊:“不好了!冷娘子跳井了!”

陳旻眉頭微皺,跟著人群跑過去看是怎麼回事。

到了地方只見一個身穿素衣,渾身溼透的乾瘦女子被人放在地上,生死不知。

“她是誰?這是怎麼回事?”陳旻好奇問道,這怎麼自己剛搬進來,竟然有人自盡,難不成是前縣令的親眷?

梅香嘆了口氣,神情中帶著幾分憐憫,“回令君,此人名叫冷盈,乃是縣裡一個儒生的妻子,苟縣令見其貌美虜回府,她丈夫氣不過來找,結果被打成重傷,之後又被關進牢裡。人沒熬住,沒兩天就去了,聽聞就連兒子都被賣到鄰縣。苟縣令人沒了,大家便將人放出去,誰成想她會投井……”

封建社會害死人啊,陳旻搖頭,見其還有呼吸,便讓下人去找個醫師給看看。

梅香看了他兩眼,像旁人遇到這種事,頂多可憐兩句,然後把人扔到外面,塞些銀錢,沒想到對方這樣一個叛軍首領,竟然會費這種力,於是連忙應下。

雖說如今手頭尚有一堆事,不過陳旻也不急,而是叫來武臣,打算一起上街逛逛。

武臣自打被告知可以留在陳旻身邊便一直處於興奮狀態,他始終忘不了當日自己被救下的場景。原本已經是必死的局面,可郎君卻如天人下凡一般,有力的臂膀擋住暴吏,用威嚴的面孔震懾住周圍!

陳旻聽完滿臉黑人問號,好傢伙,這是自己在腦海裡加了多少層濾鏡,他怎麼記得最後還是二哥出來平的事呢?

但不管怎樣,有武臣這樣的人在身邊,陳旻確實放鬆不少。

後世提到縣令,有事會用“芝麻官”來形容,主要是縣令多為七品,屬於官場食物鏈底端。可在秦朝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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