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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蘇乙,本片第二單元——十大賊王已開幕,演出任務釋出如下:
一、演出時間:即日起三個月內。
二、演出任務:揚名立萬,競選十大賊王之一的名頭,手段不限。
三:排名獎勵:十大賊王排名有先後,按名聲度、影響力及成名作引發轟動程度等方面綜合排序。其中——
第一賊王,獎勵200導演分!
第二賊王,獎勵150導演分!
第三賊王,獎勵100導演分!
第四、第五賊王,獎勵50導演分!
第六、第七賊王,獎勵20導演分!
第八、第九賊王,獎勵10導演分!
第十賊王,無獎勵。
四:失敗懲罰:如不能揚名立萬,無法成為十大賊王之一,則判定本單元演出任務失敗,扣除30導演分,並自動成為第一死鬥目標。
五:特別說明:
1、本單元為十位助演出場展示環節,主演馬軍全程不得參與,否則視為違規。
2、十大賊王包括但不限於演員身份,演員可自行培養心腹手下,成為十大賊王之一,並可獲得手下相應名次一半導演分的獎勵。
3、除不可抗力原因,你不得缺席本次演出安排,否則視為違約,後果自負。本次演出資訊除非發生臨時更改,否則不再另行通知。
十大賊王劇組”
兩百導演分的獎勵,差點沒晃瞎蘇乙的鈦合金眼!
講真,蘇乙心動了!
非常心動!
而且按照這一演出任務獨特的規則,兩百導演分都不是最高獎勵!
比如蘇乙,如果他能得到港島第一賊王的排名,再把自己的兩個便宜弟弟託尼和阿虎培養成第二、第三賊王……
那他一下子就能拿三百多導演分的鉅額獎勵!
僅僅一個演出任務,就收穫這麼多!
這是什麼概念?
這特麼是白日做夢的概念!
這怎麼可能?
其他演員又不是煞筆,還能讓蘇乙帶著兩個小弟把好處全拿了?
小看對手等同於自殺,蘇乙雖然心生貪婪,但卻不會被貪婪矇蔽自己的理智。
他甚至很快讓自己冷靜下來,分析這獨特的演出任務。
毫無疑問,兩百導演分的高額懸賞,會讓十個助演打出狗腦子,也要爭一爭第一賊王的名頭。
但第一賊王是那麼好爭的嗎?
雖然任務規定馬軍在這一單元不能出手,但不代表港島其他警察就是吃乾飯的,會對他們放任不管。
槍打出頭鳥!
港島三萬多全副武裝的警察,絕對不是吃素的,別拿土著不當威脅,他們的槍子兒不是爆米花,打在身上,也是會死人的!
死了的賊王,還是賊王嗎?
不是!
死了就是撲街,贏了才叫賊王。
十大賊王的對手從來不是隻有馬軍一個人,而是還有港島三萬警察,甚至還有六大家族,以及每隔心懷正義的港島市民。
這麼一想,蘇乙有些深刻認識到,自己這次扮演的角色是個什麼玩意兒了。
絕對的大反派,無惡不作,壞的冒油。
而且十大賊王的對手還有彼此,至少在這一單元是這樣的。
大家都要競爭十大賊王的排名,那除了自己搞出大動靜來,阻止和削弱對手,甚至是除掉對手,豈非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競爭手段?
所有想要揚名立萬,成為十大賊王,不但要面臨警察的威脅,法律的懲罰,道德的譴責,還要面臨同行的暗算。
這絕對不是件想當然的事情,十大賊王絕對還要面臨嚴重內卷的問題。
原劇情中,越南三兄弟因何成名發跡?
起因是他們三個吞了山哥八千多萬的一批獨品。
山哥可不是個小角色,而是新記的座館,越南三兄弟這時候還沒有自立門戶,也是新記的人,只不過比山哥小一輩,他們是幫同為座館的四眼、光頭和大俠三位大佬做事。
但越南三兄弟吞了山哥的貨不說,四眼等三人來找他要個說法,他們連四眼等三位大佬也一起威脅,搞得對方只能妥協。
於是三兄弟徹底打響了名號,立起了百越幫的字頭。
這就是越南三兄弟揚名立萬的“代表作”。
但這事兒很有影響力嗎?
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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