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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也許他能更加專心全力地工作,不再去想自己生活中裡的災難。
紐約的兇殺案記者十分生猛。
在羅恩的印象中,他們更像食腐的禿鷹一樣,跟在各個麻煩的背後盤旋著,看能不能撿到些便宜——作為當了這麼多年黑手黨的人,他和警察一樣不怎麼喜歡記者,他們太喜歡「把事實暴露於陽光之下」,而沒人喜歡把事情暴露在陽光之下——但是紐約的記者不是這樣。
他們是兇猛的獵食者,主動出擊,有時甚至摧毀全盤,完全表現了這職業在這個龐大城市裡兇悍的進化。
兇殺組的警察們喜歡隱瞞案情,線索就像籌碼,留在手裡越多越好,不相干的——比如媒體——部門沒有必要知道任何事,他們唯一願意讓媒體知道的事,是在媒體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比如對兇犯傳遞訊息。
獨狼硬漢式警察的年頭已經過去,他們對媒體的態度也和藹不少,但那始終也只是表面上的,比如傑弗瑞就老是抱怨他們簡直像群掠食者。
因為他們在同一件事上吃飯,羅恩想,早上他躺在飯店床上,迷迷糊糊地開啟電視,裡頭的新聞讓他徹底清醒過來。
第八個受害人發現了,而且是被記者發現的。
警方想要扣住命案的線索,兇案繼續升級會引起公眾的恐慌(或責難),但記者不管這個,他們毫無後果地要求真相。
這起獵奇、殘忍而色情意味濃烈的連續殺人案已經成為媒體的寵兒,關於它的任何節目都收視率大增,所以惹了不少無所事事的傢伙去兇案頻發區域晃盪,這一次,一個小報記者——也許該說一位無業遊民,他這事結束後才被正式聘為記者的——在順道和一個妓女春宵一度後,凌晨時分穿過一條偏僻的街道,接著他頹廢貧寒的人生髮生了巨大的轉機,他在垃圾筒後面發現了一具女屍。
她像所有的被害人一樣,血被放幹了,而且被仔細清洗過,看上去蒼白又死氣沉沉。
她被透明塑膠紙精心包裹著放在路邊,上面繫上粉紅色的緞帶,剔透喜慶,像個禮物。
新聞上說那記者還要出一本書,詳細談論一下這件事,羅恩覺得這比那屍體的照片還反胃。
總之,媒體在拍遍了各個角度的照片後,通知了警察,他們倒是沒有破壞案發現場,但警方極為惱火,說要保留追究的權力。
羅恩知道,傑弗瑞肯定會去的,以他這種個性,這麼一宗接一宗的兇案一定讓他焦慮極了。
他匆匆漱洗了一下,開著車子來到第八宗案發現場,這裡本來是個冷清骯髒的巷子,但現在熱鬧極了,四處是警察和記者。
他也看到了傑弗瑞部門的那輛黑色廂型車,它停在路口,看來他們已經到了。傑弗瑞可能不在這裡,畢竟小組裡有很多人,但只是靠近傑弗瑞的生活讓他感到安心。他並不指望他能和自己複合什麼的。
一個警察懷疑地看了一眼他的車子,沒有過來,羅恩沒理他,就算警察也不能以在兇案街道附近停車的理由逮捕他吧。
過了一會兒,他看到傑弗瑞從人群裡走出來,他換了另一件西裝,可還是皺巴巴的,並沒有新換衣服的覺悟,彷佛它昨天和他一樣沒有睡覺,於是都有點發焉。
他微皺著眉頭往外走,昨天看到的那個金髮女人跟在他後面說著什麼,一邊用手比劃,他偶爾回上一句。
他們走向停在路邊的廂型車,羅恩准備發動引擎跟上去。
這時,車窗外面傳來敲擊聲,你會在交通違規被警察叫停時聽到那種敲擊聲。他轉過頭,那個從剛才開始盯著他的警察站在車門口,看到羅恩轉頭,他做手勢示意他開啟車窗。
羅恩看到他的一隻手放在腰間的槍上,作為一個幹交警活兒的傢伙,未免過於警惕了。
但這時候反抗警察並不是個好主意——五十米外有好幾十個呢,從本地警員到FBI——羅恩開啟車窗,年輕的警察一臉警惕地看著他,問道,「嘿,你停在這裡很久了。」
「只有十幾分鍾。」羅恩說。
「我看不只。」對方說,「上次在兇案現場上停車的也是你嗎?」
羅恩在心裡咒罵了一句,但是臉上沒有表現出來。看來昨天好奇打量自己的就是這個警察,而且還記下了他的車牌號碼。他太大意了,居然以為自己現在遵紀守法就會安全。
看到他沒說話,那警察嘲諷地說,「知道嗎,上面讓我們注意在兇案現場逗留的不明人物,他們有些會在這裡手淫,我從沒想過真有這麼噁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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