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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
已經一個多星期了,浩淇終於醒了過來。
“浩淇——”顏夕在病床旁邊握著他的手,眼睛裡佈滿血絲。
“怎麼是你?我昏迷多少天了?”
“難道不該是我嗎?”
“我只是——”
夢裡一直聽到櫻歌在叫他,櫻歌對他說她好難過,讓他去救她。努力說服自己快點醒來去找她,醒來後發現,心一直在痛,很痛。
“你已經昏迷一個多星期了,我以為你醒不過來了——”顏夕抱住浩淇,聲音有些抽噎。
浩淇拍拍她的背,“沒事,我這不是醒過來了嗎?別擔心了。”
“嗯。”她重重的點頭。
“櫻歌在哪兒?”
“不知道。自你出車禍後,她從來沒有來看過你,可能和她那些哥們兒在瘋玩吧。”顏夕的眼睛別到一邊,不去看他。
“我要去找她。”浩淇掀開被子,準備向外走去。
門還沒有開啟,身體被顏夕從後面抱住,“為什麼?她從來都不關心你,你為什麼要去找她?你已經和她分手了,在你身邊守了你一個多星期的人是我,可你一醒來就問她,那我算什麼?我算什麼?”
浩淇的心還是一直痛著,很痛很痛。他轉過身來擁著顏夕,“對不起,顏夕,這些天你受苦了。”
“我不怕苦,可我怕你走。”
“我——”
“浩淇,你別走好不好?你別走。”
“……”
她的眼睛本來就佈滿血絲,現在又哭紅了,真摯的眼神凝視著他,讓人不忍心拒絕。
可是,為什麼想到櫻歌感覺好痛,那種感覺很真實,不像是在夢裡。他總會想象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大床上,有人拿著鐳射燈照他的眼睛,有人在給他的手腕扎針、抽血。他總會聽到櫻歌在和他說話,那樣虛幻,又那麼清晰。
“對不起,顏夕。”
浩淇放開了顏夕的手,捂著胸口向外跑著。
“櫻歌——”
“櫻歌——”
“告訴我你在哪裡——”
電話打不通,家裡也沒有人,臨淵的電話也不接,怎麼也找不到,一點線索都沒有。
浩淇把整個醫院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沒有找到,醫生們、護士們都說,從未見過這個人,她並沒有來過這兒。正如顏夕所說,從他出車禍到現在,她並沒有來看過他。
可那種強烈的感覺,卻從未停止。
他一定要找到她。
憑自己的力量,太難了。浩淇打電話著了所有能幫到忙的人,他的朋友、同學,甚至還借了表哥美國的一支部隊。希望可以儘早找到櫻歌。
安一、萃英、市醫院、醫科院,日日夜夜,浩淇一遍一遍的找,找完安泉市,再找整個省,新聞、報紙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宣傳。從他們一起走過的瓔珞街道到籃球場,從血庫到病房,從超市到咖啡館,可是什麼地方都找不到她的身影。
櫻歌,你到底在哪裡?
等一個人,找一個人,找到失望,等到絕望……
口袋裡的電話響了,浩淇掏出電話,手臂上還留著一道一道的血痂。這些天,每次聽到沒有訊息,他就拿刀子在自己的手臂上劃一刀,以前和顏夕在一起劃的舊傷未愈,現在又添新傷。
以為這次收到的又是找不到的訊息,可當浩淇看到螢幕上的“listening”時,心狂跳不止,手都有些顫抖。
“喂,櫻歌,你在哪兒?”
櫻歌躺在床上,聽到浩淇焦急的聲音,眼淚一下子就流出來了,落在冰冷的床板上。
“你不用管我,不用找我。”櫻歌的聲音很嘶啞,現在她自己都覺得難聽。
“為什麼?”
“我們已經結束了,你還不明白?”
“……”
“你出車禍我不在意,我一點都不關心。顏夕打電話告訴我的時候,我還在玩兒呢。我希望你別再打擾我了,我過得很好。,不想見到你。所以,你別再找我了。”櫻歌憋住哭腔,假作鎮定。
浩淇的手機從手中滑落,他慌亂的撿起來,“你真的,不想再見到我?”
“是的,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都不想再見到你了。拜託你別再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你就算病死了我都不會再去看你的。”
“櫻歌,這不是你。你告訴我,是不是有人讓你這麼說的?我相信你不會這樣的。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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