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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有充足的時間嗎?——

從大樓上下來,到樓下的地下通道,再穿過馬路進入小區租的房子。再從房子裡出來,穿出小區,躲過我們的攝像頭……

張長揚伸出一根手指。在地圖模型上順著案犯作案後的出逃路線。一邊比劃著,一邊在腦海裡計算著他們逃出這些地段所要用的時間。最後,他確定案犯在躲過小區的保安和治安攝影頭並走出小區時,大樓的衛兵會在這時發現了盜殺案。這段出逃路程的用時加上案犯作案的用時,應該足要用十分鐘。那麼,他們可能會在這十分鐘內的這段路程中交接古錢幣嗎?

根據案發後對古錢幣的搜查報告。民警在案發後的當天就把這一段路程的所有地方都作了一次徹底的搜查。這張長揚是知道的。而且還是他親自安排的搜查。但當時他們沒有找到古錢幣。當然,這雖然排除了案犯沒有把古錢幣藏匿在這段出逃路線。但並不能說明案犯沒有在這一段路程中的某一個時間點將古錢幣交接給另一同夥。但是,如果說古錢幣確實是在這一段時間交接的。那麼,案犯就必須將古錢幣交接給早就等在這裡或是一直就潛伏在這附近一帶的同夥。不然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可是,付玉書在過去的一個月裡透過各種手段的調查,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案犯有同夥潛伏在附近的可能性。因為不管是對案犯曾租住的小區內居住人員的調查,還是案發時間從交通和治安攝影頭上取得的錄影看來。都沒有找到可能有案犯的同夥潛藏在現場的疑點。

如此說來,是不是要排除案犯在這一段路程已經向同夥交接古錢幣的可能?

想到這個問題,張長揚就搖了搖頭:光憑現在的這些調查資料,還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那麼,退一步,進入下一個階段的思考:三個案犯中,已經確認是法國人手中拿著古錢幣。然後他們三人分頭逃竄。也就是說:案犯在分頭出逃前,是不可能將古錢幣交接的。張寶山的口供已經明確告知張長揚:古錢幣一得手,就馬上交給了法國人。然後,他們三人一同逃出實驗室大樓進入對面小區的套間。從套間出來後,他們便分頭出逃。但是,他們是從同一個方向走出小區的。走出小區後,他們三人才正式分手。張寶山在這之前,就已經掌握了附近街區的治安和交通攝影頭的位置。所以他很輕鬆便躲開了攝影頭,步行了幾個街區後上了計程車回到酒店。再從爬下來的地方爬回酒店的房間裡。在他上計程車前,他已經聽到了有不少地方傳來警車的呼嘯聲。警方在這時早已發現了盜殺案並展開了追捕。那麼,另外的兩個案犯他們有沒有準備交通工具呢?

答案是有可能的。因為在張長揚的辦公室上,同樣也有一份從各大出租汽車公司發回來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中,案發當晚送張寶山回酒店的司機一眼就認出了張寶山的照片。可是另兩名案犯法國人和日本人。各出租公司的司機卻沒有一人說在案發當晚載過他們。當然,這也不能說明這兩名案犯當晚就沒有乘坐過計程車。因為計程車在一個晚上的時間裡會載很多人。這些司機未必能光看照片就認出自己載過的每一個乘客。按照日本人的出逃路線和截獲他的時間和地點,至少說明日本人是有交通工具的。否則他不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就可以從北區步行到東郊的公園。他用飛的也不行。可是,悲哀的是:調查組從各大租車公司都沒有得到案犯有租車的記錄。事實上,案發前後那幾天連失竊車輛的案件也沒有發生一起!這隻能說明什麼?他們的交通工具是由誰提供的?——

案犯除張寶山等直接行動的三人,還有同夥,那是百分之一百的!

內鬼!

張長揚不由又想起這個疑點來。可是,有誰還能比張長揚更能瞭解這部份的案情呢?他可是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絞盡了腦汁也沒能找出這個所謂的內鬼來。根本就沒有內鬼!——

張長揚是絕對敢說這句話的。

張長揚嘆了口氣,雙眼又望向地圖模型,接著分析案情:

從案情的綜合觀點來看:法國人會在離開小區後,才與同夥接頭。然後交接古錢幣。因為那樣有更充足的時間。可是,張長揚硬是覺得事情不會是這樣。在案發後,警方在三十分鐘內就封鎖了事發的周邊區域。在一小時內就封鎖了整個龍城市。然後在不到兩個小時內,所有的檢測裝置都到了位。以古錢幣具有放射性的特性,它根本就不能透過這些裝置,警方很容易就能檢測到它。我們知道這點,案犯的主謀難道不會知道這點嗎?他們如果選擇在這種情況下交接,無疑是增大了自己暴露的風險。這樣做,不但暴露了案犯本身,很可能還會牽連到幕後的真正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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