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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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八月的最後一日,恰逢大集。
京城南郊的大興縣縣城,天還沒亮,這城裡城外的就已經忙開來了。方圓百里之內的人,好像一下子都在這兒了,叫賣聲、吆喝聲,一聲比一聲響。
城內最繁華的一條街上,一個戴著頭巾低著頭的婦人看準了那前面剛拆了門板的店鋪,趁著夥計不注意,就從兩塊卸了門板的縫隙中鑽進去了。
“唉,唉,你著什麼急啊,店管家還沒來呢!”夥計一回頭看到有人進去了,趕緊將手裡的活兒幹完。
那一看就不是個有錢的主兒,來這當鋪九成九就是當點兒東西換花用。真是可惜,今兒開門第一單,怕是塞牙縫兒都還不夠哩。
“啪嗒”,店管家關上了木門,站上了高高的櫃檯,隔著木柵欄也不說話,就看了那婦人一眼兒。
“當東西呢?”開口說的話,也不甚客氣。
“……嗯。”那婦人緊了緊手裡的包袱,過了一會兒才聽到她像是從鼻子裡哼出的聲音。
“來都來了,就拿出來看看吧。”都進了這當鋪的門兒了,還在猶豫,別是東西不是自個兒家的。
這樣的事兒不是沒有過,確切來說,一大半兒都可能是。可又怎麼樣呢,物件兒又不會說話,也沒刻名字不是。拿來了,那就當唄,頂多後邊兒處理得乾淨些。
一塊兒灰布包裹著的東西放上了櫃檯,又被婦人往裡推了推。
店管家眼尖地發現,這灰布里的東西有點兒分量啊,放上去聲音沉悶得很。他不給反悔的機會,伸手就將東西扒拉到自己身前。
他小心地捏著手指將那灰布一角給提了起來,就這一眼,裡面的物件兒他就看進眼兒裡了。
呦,真東西啊,金的!
他抬首又看了眼那婦人,哼,不是偷來的,就是撿來的。反正兒呀,就不該是她自個兒的。
“死當,活當?”按規矩,店管家問上了一聲。
“死當多少,活當又是多少?”婦人壓低了的聲音粗拉得很,這是怕人認出來吧。
“您要死當,那就按了手印,十兩拿走。”店管家拿稱稱了一下,一兩出個頭,“要是活當,就只有八兩了。一個月後,您拿著九兩白銀來贖便成。”
“才十兩?那是金鐲子,從沒見過的新樣式!”婦人踮著腳,一把抓住了高櫃檯。
“就因為是金鐲子,新樣式,我這才定的十兩。您想好嘍,您要是拿了這十兩白花花的銀子,這東西就跟您再也無關了。”店管家可不怕她急。
婦人到底是心虛還是別的,反正最後啊,還是拿著實誠的銀子離開了。
她一走,店管家就使了個眼色給夥計,自個兒就低頭細看那做工精緻的金鐲子了。不過不湊巧,還沒等他看上幾眼呢,又有新客人上門了。
“這個鐲子,我要了。”來人一開口就要店管家手裡還沒捂熱的鐲子。
店管家剛要開口,一張銀票隨即拍在了櫃檯上。上面的票號,出自京城最大的那家。
“我也不讓你吃虧,她拿走了你十兩白銀,我就給你這十兩。有些便宜,不是那麼好貪的。她也是,你也是。”來人將一塊腰牌亮了亮,“給我吧,免得我動手。”
勒阿收好了金鐲子走出了當鋪,外邊兒幾個人立馬跟了上來。
“首領,拿下她嗎?”
“著什麼急,讓她再快活一時半刻的。”話雖這麼說,勒阿還是順著那婦人的方向看了過去。
也幸虧這一看,不然奉命要拿的人,就要在眼皮子底下喪命了。
十兩白銀,對於普通人來說,省著點兒花,可以是一家五六口人一年的嚼用了。而對於急需用錢的人來說,則是一根救命稻草。
婦人拿著白銀還沒走出這條街呢,就被人攔下了。來人不是別人,正是她的男人,也是她費盡心思要逃開的人。
勒阿最後關頭出了面兒,把婦人救了。順便透露了下要回京裡面兒,讓還在心慌的婦人求著他帶上一程。
巧了不是,要抓的人竟心甘情願地跟著走,那就別等了,上路吧。
這天兒將將要結束的時候,勒阿一行已經到了離暢春園不遠的地方。一開始,那婦人嘴緊得很,什麼也不說,只顧著埋頭杆路。後來還是途中休息的時候,勒阿拿了點水給她喝,她才忍不住哭訴,罵起了那沒良心的男人。
人在罵人的時候,總是情緒上頭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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