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容易不容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14. 第 14 章,被我佔了身體的原主回來了該怎麼辦?,容易不容易,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的樣子,才驚覺自己可能真的花多了。
“那些衣服很貴嗎?”他問。
林清醇嘆了口氣,坐直身體,指著手機上一件兩萬的外套對他說:“這麼說吧,這個錢夠我們付半年房租了,省一點夠吃一年了。”
所以他買的衣服夠付兩年房租了。
房子從來不難找,難的是沒錢還要找房子。
林清醇不是那種揪住別人錯誤不放的人,錢已經花出去了,再心疼也無濟於事,還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麼辦。聽房東意思是過兩天必須要搬出去,雖然會退租金和違約金,但也沒多少錢。
如果沒找到房子前先住酒店,酒店太貴,根本住不起,那種便宜的旅館別說那兩位住不習慣,他自己也受不了。不是他矯情,而是他實在無法忍受那種旅館裡半暗不暗的燈光,一股深入腦髓的黴味,還有枕頭上殘留的頭髮、口水漬以及床單上各種不明液體,甚至有的時候運氣差會在廁所發現一兩隻小蟑螂。
住哪?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光想沒用,接著他就開啟手機瀏覽起來賓館來,先是訂好價位然後才是挑能住的房間。
不過價格一限制,也沒多少家可以挑了。
簡由看他愁眉苦臉的樣子挺過意不去的,畢竟錢是他花的,在花之前,他是真不知道這麼點錢竟然能吃好幾年。又看對方像是在找住的地方,提了個建議:“要不你跟我去西湖住吧。”
西湖?是西湖區呢還西湖那個湖呢?看樣子說的是西湖那個湖,那能住人嗎?林清醇忍不住懷疑。
最終迫於金錢的壓力,他還是決定跟他去西湖住幾天。
沈星辰聽說他們要去住西湖,手腳並用地拒絕了邀請,“水下我還是不去了,我一個陸生妖精,下去大概會水土不服,我可以先去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