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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郎君,我又要來麻煩您了?”張瑋愁眉苦臉道。

“又碰上難事了?”李陶笑著問道。

“沒錯!”

“說說看!”

……

一個深秋的晚上,潞州鐵匠張金之女玉娟被一名叫呂四的無賴活活掐死在床上,正好被張金看到,在鄰居的協助下當場將他擒下。經張瑋審問,呂四對自己的惡行供認不諱。

據呂四交代,他早就對玉娟的美貌垂涎三尺,一直在張家院外盯著,這天晚上張金到鄰居陶二家安刀把,呂四料想玉娟一個人在家,於是潛了進去欲行**之事,玉娟猛烈反抗,呂四掐住了她的脖子……

人證物證俱在,兇犯自己又已認罪,張瑋只要將呂四押入死囚牢,待將此案上報刑部,經核准之後將其斬首就可。然而當他看到玉娟的屍體的時候卻忽然皺起了眉頭。

張金早年喪妻,靠打鐵為生。女兒玉娟與他相依為命。玉娟自幼得下了頭暈的毛病,常年吃藥,她就是在去藥店抓藥的時候被無賴呂四給盯上了。

張家家境貧寒,然而劉隆卻注意到玉娟身上的衣服,雖然很新但很普通,可是腳上的鞋卻是隻有大戶小姐才穿得起的雲錦面鞋,這如何解釋呢?

而就在他帶著這個疑問剛回到衙門,張金就急匆匆地跑進來,撲通一聲跪在了他的面前,急切地說,剛才他給玉娟擦洗臉上血跡的時候發現,這具屍體根本就不是玉娟,而身上的衣服卻是她的。

這具女屍是誰,玉娟到底死了沒有?如果玉娟的確已經被呂四掐死,那麼又是誰將她的屍體給調換了呢?看來這樁看似清晰的案子並不簡單。無奈之下,張瑋只好來求助於李陶。

李陶陪同張瑋再次提審呂四。

呂四交代說那天晚上被自己掐死的千真萬確就是玉娟,他看上她可不是一天兩天了,絕對不會看錯。

“你確信當時把她掐死了?”李陶追問道。

呂四哭喪著臉說:“我承認是我把她掐死了,可是我想不通當時我剛剛掐了幾下,她就口吐鮮血斷了氣。我哪有那麼大力氣呀?”

一聽此話李陶更加疑惑了。

這個呂四身高不過五尺,身形猥瑣,如果讓他幾下子就掐死一個女子,而且還掐得吐出血來的確不是一件易事。難道是玉娟根本沒有死,那隻不過是她的障眼法?可是她又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就在此時,有人在城郊河邊又發現了一具女屍。而張金一眼就認出這才是自己的女兒玉娟,當下悲痛欲絕,昏死過去。

張瑋命人將玉娟的屍體抬回了縣衙,經仵作檢驗得出的結論是,玉娟並不是被掐死的,而是中砒霜劇毒而死。這又是怎麼回事?

與此同時,捕快查到另一具女屍是本縣富翁趙滿玉的女兒麗娘。

據趙滿玉講,麗娘是兩天前失蹤的,因為麗娘平時總喜歡出去遊玩,所以趙滿玉並沒有多想,想不到竟被人所害。又是一樁命案。

聯想到玉娟和麗娘屍體的調換,李陶感覺這兩起命案的兇手要麼是一個人,要麼也必定有關聯。呂四的嫌疑越來越小了。李陶決定就從這砒霜查起,一班衙役領命而去。

很快,衙役將華陰縣城郊回春堂的老闆朱寶帶到了縣衙。

朱寶說三天前一個名叫呂四的在回春堂買過半兩砒霜。

“你認識呂四嗎?”李陶問道。

“不認識”朱寶搖搖頭。

“既然不認識,你怎麼知道呂四在你的藥店裡買過砒霜?”

“我們藥店有個規矩,就是有人買砒霜一次不能超過一兩,買者要留下姓名,而我的賬簿上清清楚楚地寫著,三天前呂四買過砒霜。”朱寶說著從懷裡掏出了一本賬簿。

李陶開啟一看,上頭果然寫著呂四的名字。

矛頭再次指向了呂四。

“那你還記不記得那個呂四長什麼樣子了?”朱寶搖搖頭說記不起來了。

李陶將朱寶帶到大牢讓他指認呂四,朱寶始終沒有認出來。

然而呂四卻堅決否認自己到朱寶的店裡買過砒霜。

很快兩天過去了,案情再沒有一點進展。按照大唐律法,只要人證物證俱在,疑犯就是不承認自己殺了人,那也是死罪。如今不管玉娟是被掐死還是被毒死的,嫌疑的重點都還在呂四身上,按理說呂四是必死無疑。然而李陶並沒有這樣做,一夜不眠,忽然間李陶好像想到了什麼,急忙去找張瑋。

第二天一大早,朱寶忽然急匆匆地來到縣衙門前,嚷著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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