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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證據嗎?那我一條一條說給你聽……”李陶不緊不慢道。
……
原來,李陶在聽趙登高介紹案情的時候,聽他說起過在察看如月的屍體時,發現在其大腿內側,烙有一個“姚”字。
李陶對這種“燒情疤”有著一些大概的瞭解,這是情人之間為了表忠心烙上的,是兩情相悅的結果,以示心誠情濃,心甘情願。
武則天當年就曾與情人敖曹互燒“情疤”。世人之所以叫這種疤為“情疤”,除了因為是情人間所為外,還因為這種疤一般都烙在很隱秘的部位。因為這個“姚”字,姚文春自然就成了重點懷疑物件。但那晚趙登高陪同李陶和姚文春私談以後,李陶才知道,如月雖在妓院,但從來不賣身。姚文春雖然對如月情有獨鍾,但一介書生,手無縛雞之力,讓他殺人比登天還難。況且,姚文春的身上也沒有和如月相同的“燒情疤”。那晚,李陶還從姚文春口中得到一條重要線索,那就是,如月和小桃紅平時關係很好,那次姚文春去時,恰巧碰到如月和小桃紅擁抱在一起。
趙登高可能不明白,但來自後世的李陶心中清楚,如月和小桃紅可能有同性相戀的傾向。但如月和小桃紅都不姓姚,這個“姚”字又作何解釋?
李陶想了一夜,終於想出了一點眉目。於是,李陶與趙登高、姚文春商定,先說姚文春就是殺人兇手,穩住真兇,而後讓趙登高到百花閣,不動聲色地看到了小桃紅的大腿內側也有一個“姚”字。這樣,就和李陶的推測不謀而合了。
“世上巧合的事太多了,小郎君怎麼肯定我這個‘姚’字和如月身上的‘姚’字有關係呢?”小桃紅含淚道。
“不錯,你和如月都不姓姚,但如果把你名字裡的‘桃’字和如月的‘如’字拆開,再合在一起,就可以合成這個字。為了這個姚字,我可是研究了很長時間。”
“可即使這樣,我也沒有理由殺死如月啊?”
“你當然有理由。”李陶走到小桃紅面前,“你和如月雖然都為女性,但兩情相悅已有多年,突然間,如月想要離開你了,你的佔有慾促使你鑄成大錯。”
“證據呢?我要證據!不能憑你一說,我就成了兇手!我是冤枉的!”小桃紅歇斯底里地喊道。
“我當然有證據!”李陶說罷對坐在大堂之上的趙登高:“可以讓他來了!”
趙登高點點頭朝著一旁的衙役道:“帶姚文春!”
不一會,姚文春被帶到了大堂。
李陶對姚文春道:“把你那天晚上對我說過的話給小桃紅再說一遍!”
姚文春盯著小桃紅:“自從我和如月認識後,我發誓要考取功名,而後救她出苦海。經過長時間的交流,如月也認為我是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可因為你倆曾暗地裡拜過天地,她就想先解除你倆所謂的‘婚約’。不想,遭到你的拒絕。如月說過,她之所以和你偷偷在一起,是因為你曾多次幫她,使她免遭那些禽獸男人的蹂躪。但她只是感謝你,不可能和你成真夫妻的,因為你是女的。可你不放過她,並揚言殺了她。”說著,姚文春從懷中掏出一張紙扔到小桃紅的面前,“這是如月前幾天偷偷寫給我的信,上面的每一句話都是證詞。”
“當然,還不止這些。”李陶插話道:“你當時想偽造現場的,但因為緊張,卻沒有把現場偽裝好。你將如月的衣服剝光,讓人相信是姦殺,可趙縣令讓人檢查後發現,如月的身上沒有男人強姦後留下的東西。你將後窗開啟,讓人們相信兇手是跳窗進來的,但窗戶上卻沒有留下任何人的腳印。況且,我詢問了當夜的更夫,他說,當晚只有你離開過自己的房間。”
再看小桃紅,張著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繼而臉色蒼白,嘴唇顫抖,渾身像篩糠一樣,最後,“撲通”一聲昏倒在地。
……
李陶破瞭如月一案,讓趙縣令和席小倩對他感激不盡。可李陶卻再三叮嚀二人不可申張,只說是趙縣令自己破的案子。他可不想因為此事,打擾了自己平靜的生活。
由於華氏兄妹的加入,再加上被李陶用講故事拉過來的那九個孩子,私塾中的十八人當中,李陶的陣營已有十三人了。相反,原來在私塾中勢力最大的盧月兒和王立輝等五人,卻被孤立了。不過,他們雙方互不來往,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無事。李陶依然每天給孩子們講故事,早已成了當之無愧的孩子王。
這一日,李陶下學並沒有回家,而是在林中講故事。突然,他瞥見王立輝一臉憂鬱來到了孩子們面前,也不說話,只是怔怔地瞅著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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