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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話本小說並不十分興盛。讀書識字的人都是十分寶貝的,追求的是“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生活,自然不會費盡心思去操持這些“小業”。而且,因著戲曲尚且處於萌芽狀態不成系統,自然也沒有那麼多人靠著寫摺子劇本為生。

刻印小說的鋪子不是沒有,只是少得很,大多還是靠著印四書五經為主。

現在的人,閒暇時光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趕趕集市逛逛廟會,稍微有些閒錢的去那些青樓楚館裡頭聽曲兒。

現在的青樓楚館還沒有發展成皮肉生意的場所,大多是清倌人,只賣藝不賣身,不少文人雅士都喜歡去那裡聚會,做些詩詞歌賦。有些青倌人的文藝素養甚至比的上許多讀書人,而若是有人的詞賦被有名的倌人看中了編了曲兒,這人也就能直接揚名。

可這些都是隻出不進的買賣,有了名聲又如何?名聲可以當飯吃麼?

尤其是一個還不到十歲的孩子,即使有了名聲,也是保不住的。

所以穆青選了個比較穩妥的法子。一路走來他也見了不少,穆家的藏書中也有很多類似小說的東西,但裡面內容蒼白空洞到乏味。

不是打仗就是歌功頌德,反倒是才子佳人之類的事情,卻是分毫沒有。

現在的男女大防雖說有,但也沒有到那種被男人看了一眼就要自殺的地步。名門小姐——就像穆庭那樣的——也是不少的,平時就不是刺繡就是作畫,如果有一本小說給她們解悶……穆青想了想上輩子那些文學網站的盛況,深深覺得此路可行。

決定了寫,題材卻也是個大問題。

武俠是不要想了,記憶裡的武俠小說大部分都有些反動思想,寫出來被人察覺就是個死。玄幻也不行,那裡面的各種事情太過飄忽,寫出來就怕沒人看那也是白費力氣。寫歷史的話,太過宏大,耗時也久,遠水解不了近渴。

要不,寫*?

穆青搖搖頭,還是算了,這方面可以慢慢滲透,直接寫出來怕是會出亂子。

思來想去,最終決定還是寫才子佳人比較穩妥。

西廂記,算不短,也不算長,而其中的故事也算得上是簡單,卻可以成為流傳已久的經典自然是有它的道理。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這句話,穆青放在了書本的扉頁。

安奴藉著燭光寫著,耳邊是穆青不急不緩的聲音,他在講一個故事,而這個故事是安奴以前從未聽過的。

怎麼會有一個人在看到另一個人第一眼就愛上了?這未免也……太不矜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麼可以忤逆?

可是即使這麼想,安奴還是很想知道以後會如何。張生會不會和崔鶯鶯在一起?紅娘呢?紅娘又如何?

安奴寫字慢,所以穆青便放慢了語速配合著安奴的速度,可是安奴又很想很想知道後面發生了什麼,這手底下的字就變了幾分。

穆青探頭看了一眼,伸手拍了拍安奴的手腕:“太緊了,鬆一些,你這樣寫出來的字別人怕是都認不得。”

安奴耳朵有些紅,看著自己寫的一團模模糊糊的東西,耳朵越發紅了。他撂了筆,活動了一下手腕,眼睛卻是看向了穆青:“主子,你怎麼會想出這麼有意思的故事來?”

“你主子我……也是聽別人說的。”穆青目前還不算太厚臉皮,乾咳了一聲說道。

“這個張生,後來又沒有回來找崔小姐?”安奴實在是忍不住所以問了出來,可是在穆青剛張口時就兀自搖了搖頭,“主子別告訴我了,告訴我了就沒意思了。”

萬一沒有在一起……安奴覺得自己怕也是寫不下去了的。

穆青道是覺得有些奇怪,這《西廂記》向來是女子喜歡的,就算是穆青,也只是覺得裡面的詩詞比較好,但是對於故事情節倒是不大在意的。反倒是安奴,卻像是個小姑娘似的,跟著哭,跟著笑,那張好看的小臉上變換表情的時候看得人心都萌壞了。

穆青突然微微從椅子上挪開了些,湊近了安奴,眯起眼睛:“安奴是不是一直騙我來著?其實你是個女孩子。”

安奴聽了這話,先是一愣,繼而一驚,幾乎要把手上的毛筆扔了。

穆青見他不禁逗便也不再逗弄他,笑笑,把毛筆在安奴手裡放好。他讓安奴代筆,一來是為了讓安奴練練字不至於以後見不得人,二來也是為了掩飾掉自己的筆跡。

寫話本,終究不是大道。

可這個字太難看也不像樣子,最起碼得讓人認出來不是?而且紙和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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