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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番話太過高深,饒是況鍾、徐朗二人都是飽學之士,一時也難以消化這段話的精髓,但兩人畢竟是非凡之人,細細思索之餘,或多或少有些感悟,只是心照不宣罷了。
好在楊崢也沒有給他們說出的機會,嘮叨了半天,才話鋒一轉,道:“無論再咄咄逼人的限制對富戶大戶來說,都不過是一種臨時手段而已,一旦官員的離開,朝廷對此打擊的力度鬆懈,富戶大戶照樣可以冠冕堂皇的對土地進行兼併,這個那金家來說,金家在蘇州原本是一個不起眼的富戶而已,但憑著金老爺子堂堂二品工部尚書的便利,竟在短短數十年來,兼併良田二十四萬畝,一躍成為蘇州第一家,這其中固然有金家採用各種卑劣手段,巧取豪奪的因素,可也不是沒有朝廷放任的原因,朝廷給的特權太多,使得他們披上朝廷的外衣,大肆為自己謀取福利,最終肥了自己虧了朝廷,這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所以想要解決這個禍端,就得對症下藥,從根本上杜絕?“
況鍾急切的問:“如何杜絕?“
楊崢道:“很簡單,這些富戶大戶說到底敢採用各種卑劣手段,巧取豪奪是因為他們手中的特權,要限制他們再次兼併土地,就得從特權上下手?“
況鍾皺了皺眉道:“這隻怕不容易辦,這些富戶大戶免去稅收是朝廷的慣例,千百年來無論是秦皇漢武,還是唐宗宋祖都是這麼幹的,貿然這麼做,怕有失去妥當?“
“慣性只怕未必!“一旁的徐朗道:”我朝洪武爺就沒這麼做幹,其詔諭:「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家,而復役其身,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這裡哪有什麼慣例,況大人莫要被富戶大戶的說法矇蔽了雙眼?“
這一點其實怪不得況鍾,朱元璋的時代畢竟已過了將近半個世紀,當年留下什麼規定,如不是細心之人還真不知道,再者隨著永樂盛世後,許多洪武爺的規定早已打破,一些地方甚至有明確的規定,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更有些地方更是離譜的規定,什麼現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進士優免田最高可達三千三百五十畝,未仕舉人優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監生八十畝。這種大肆的特權在大明延續多年,久而久之已讓人習慣,誰還記得洪武爺當年定下了什麼規定,就是朱家子孫也未必能記得,更不要說對那些好處的富戶、大戶了,所以過了將近半個世紀的洪武爺的規定早已被人忘得一乾二淨,反而是應運而生的新規矩,被世人當做金科玉言,久而久之當舊的規矩不被人提起,新的規矩又深入人心,也就沒人記得當年定下了什麼規矩,這是一種不斷迴圈的東西,任何舊東西都有被遺忘的那一天,即便是新東西也一樣有這麼一天。
一個被人遺忘的東西,這個時候被人提出來,並且用來限制一些新東西的權利,說起來有些不可思議,因為新東西一旦被人所接受,被人所適應,那麼他的力量也就足以摧古拉朽,容不得任何其他東西滲透,但凡事也總有些例外,若是當年的舊東西影響足夠深遠,恰好又有些用,被一個善於利用的給利用了,也不是不能發揮作用,就如楊崢利用一個足足被人忘記了差不多半個世紀的規矩,來打破在況鍾看來都成了千年慣例的規矩的新東西,或多或少有些不自量力,但楊崢敢這麼做,並非沒有點屏障,先不說洪武爺當年留下的餘威,在大明但凡能搬出洪武的旗號來,就不怕沒人關注,其次所謂的什麼千百年來延續的慣例,根本就是法律規定的正常減稅條例,並且它還是有嚴格的限額數量的,不可能你無限土地兼併也就跟著無限免稅。這些條例在《大明律》中那是寫的非常清楚明確的,也就是說,所謂的慣例不過是披著外衣下人為形成的慣例,並非《大明律》上的慣例,根據《大明律》許多官員固然有免稅的權利,但免稅是額度免稅,而是全免,你們全免,這就是非法特權了。此外就是有瞞報土地的問題。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規定嚴格執法,大戶富戶根本達不到所謂十幾萬,二十幾萬的大片良田,這些隱藏與律法之下的東西,沒人提也沒人去理會,可一旦被人擺在明面上,那就不能坐視不管了,一旦按照律法來執行的話,這些富戶大戶甚至官員,不僅僅是兼併土地那麼簡單,而是公然違法,因為律法是洪武爺定下的,雖說過了半個世紀,可律法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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