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四章 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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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統純正。只是隨著家族繼承人的遷徙,與大量亞洲人結緣,西歐基因逐漸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後輩的外貌甚至更偏向於亞裔。
林琛似乎繼承了這一點。林琛的五官立體漂亮,卻沒有西方人精雕細刻的味道,顯得自然淳樸。眼睛似乎會閃爍,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細凝望,會領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紋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結的網。
不僅是臉,他還注意到,這個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絕對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嚨有些乾澀,眸子露出別樣的顏色,揚起頭,和林蕾如出一轍的高傲,“原來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個人?”
然後轉過頭,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驚了,心臟在砰砰亂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測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懷著惡作劇的心態,一本正經道,“哥哥,不可以無禮哦,這個人呢,是我們爸爸的弟弟,我們應該喊他叔叔才對!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張大嘴:“納納納尼?”
結果,只有林旭乖乖開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問道:“那個,你幾歲?”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歲了。”也許是常年被人欺負的緣故,林旭總是一副擔驚受怕的樣子,說話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釋道:“我今年才十三歲,沒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舊是一副木訥樣:“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聲,算是回應,他覺得加了個小字,聽著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聲,滿臉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認一個鄉巴佬做叔叔,丟盡瑜叔叔的臉,你怎麼不和你那賤人媽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時候,也曾將林瑜當做心中的白馬王子。相對應的,她現在非常討厭林旭!
林旭縮縮身子,將自己縮成一團,像鴕鳥似的,以為這樣別人就看不到他<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林琛雖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聽出了點火藥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難過,她是壞人。”他說這句話時,眼睛還在盯著食物。
林蕾聽了,臉綠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轉了轉,忽然隱去怒氣,說道,“喂,我告訴你啊,制服早就被聖彼得淘汰了,你穿著這身制服去上學,丟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認,小鄉巴佬打扮乾淨後還挺好看的,這讓她心裡更為不爽。
林皓剛想開口,提出疑問,卻被林蕾踩了一腳。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著食物和小男孩,將視線轉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頭看看自己的,興奮道,“我可以上學嗎?”
林皓下意識介面,“當然,告訴皓哥,你喜歡什麼樣的衣服,我讓王媽準備。”說出哥這個詞,林皓挺彆扭的。
“哥”其實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這個看上去像極了小情的男孩子卻是他貨真價實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點的,這個特別特別緊。”他指了指身上的緊繃衣服。
林蕾更來勁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這樣吧,我給你選一套。”很快,林蕾從林皓的衣櫃裡拿出一套服裝,並搭配了眼花繚亂的配飾,遞給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襯衫,格紋領帶,Brit紅色V領肩部經典格紋羊絨衫,極具英倫學院派風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輕微磨邊做舊簡約牛仔褲。另外,林蕾選擇了Prada的亮駝色圍脖,淺軍綠迷彩圖帽,棕色經典格紋圖案繫帶休閒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銀色鏈身銀黑雙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墜。
林琛接過手,微乎其微的皺了皺眉,這身東西,看上去更復雜的樣子。他當著眾人的面,準備解釦子。
林蕾驚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這裡脫衣服,你是暴露狂嗎?”
林琛這才意識到,林蕾是女的,連忙說了聲對不起,紅著臉,捧著衣服褲子鞋子跑到梳洗間更換。
過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現在客廳,眾人與其說眼前一亮,不如說風中凌亂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齡人裡也略顯出眾,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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