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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槍是年輕的時候從部落裡出來闖蕩的,文化不高除了自己的名字能寫的字不多。
但是可能因為沒文化早年非常辛苦,這使得他放牧絕對是一把好手!
雖然現在年紀和老詹姆斯差不多,但是放牧依然比二十多歲的小夥子厲害很多!
而且人很忠厚可靠,附近的牛仔都很尊敬他!
印第安人的名字都不是自己取的,而且自己沒有更改的權利。
他標槍的名字是因為他還在部落的時候,曾經用標槍殺死了一頭在野外相遇的棕熊得到的!”
林慶新心說:猛人啊!棕熊那可是大傢伙!拿槍碰到沒打中要害都可能丟了命!
接著他趕緊問了老詹姆斯那邊印第安人那麼多,自己需要注意些什麼。
因為林慶新前世的時候可是知道一些誤會的。
他上小學的課本上稱因紐特人叫愛斯基摩人。
後來出國的人就這麼稱呼人家,結果讓人家非常討厭中國人。
因為愛斯基摩人是帶有侮辱性的稱謂,意思是吃生肉的人,是當初那些白人隨意這麼叫的。
不知道那時候編小學課本的人是怎麼想的,那可是給整整兩代出來國外的人帶來了困擾!
老詹姆斯很高興自己老闆能想到注意少數民族風俗的細節。
告訴林慶新只要不進入印第安人的聚集區,在外面的印第安人是會按照大家的習慣行事的。
讓他不要擔心,如果想去印第安聚集區或部落,找標槍跟著是個好選擇。
另外老詹姆斯告訴林慶新,山林裡的別墅全部完工了。
只是大家意外的發現,在離別墅五公里左右的地方是一頭棕熊的領地。
問林慶新怎麼辦,那頭棕熊是不可能驅趕的,當地法律不允許!
但是如果林慶新住到這裡,五公里對棕熊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事!
在發情期的時候,那個大傢伙可是個暴脾氣,容易出危險!
林慶新當即決定,飛去大個子農場去看看那頭棕熊。
在飛機上,林慶新不止不擔心,而且心裡還很高興。
跟動物們呆了那麼久,林慶新早就能從動物們的肢體語言中知道它們想幹什麼。
那裡有頭棕熊更好,自己是不會和那個傢伙變成敵人的。
相反,有了那個大傢伙在,自己就能安心的在那裡練習劍法,不擔心被人看到了。
誰都不會沒事跑有棕熊出沒的地方閒逛的!
很快,林慶新的飛機就停在了剛剛擴建好的大個子牧場的私人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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