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玄峮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百三十一章 談婚論嫁,親子自救系統,夜雨玄峮,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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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夫人發脾氣。
“鳳朱啊,你可能還沒認清現況。”
“什麼現況?”
“孃親,您這話孩兒聽不明白。”
沈鳳朱不明白自己是差哪裡了。
倒是沈夫人嘆口氣說道:
“現在已經不是你挑人家了,是已經沒人敢進咱家的門了”
“為什麼?”
因為你克妻啊小祖宗
“可是那個林無心一肚子壞水!”
“有嗎?”
沈夫人不覺得。
“為娘倒是覺得那姑娘挺可愛。”
“孃親你不要被那個丫頭給騙了!”
“她真的很討厭!很壞心眼!”
“什麼騙不騙的?林家姑娘要貌有貌要才有才,有什麼不好。”
“而且這事我跟你爹已經商量好定下了。”
“定下了?”
“婚書都已經簽了,再沒有反悔的餘地了。你要知足。”
沈夫人說著把婚書拿出來給沈鳳朱瞧了瞧。
這個時候的沈鳳朱已經認字。
他既認得上面自己的名字,也認得上面林無心的名字。
雖然婚書是簽了。
但是並不是意味著現在就要成親。
林沈兩家約定在十年之後才讓兩家兒女結為連理。
至於十年之中,兩家該幹嘛幹嘛,愛幹嘛幹嘛,互不干涉,互不參與。
如此也算是風平浪靜地過去了十年。
都說女大十八變。
轉眼,林無心就快要十五歲了,到了該嫁人的年紀。
而她的前三個哥哥也都已經娶了妻室,分了家業在外頭自立門戶,或經商,或為官,都應經是能夠獨當一面的大人。如今在家吃閒飯的也就只有她跟她四哥,林無軒。
雖說林無心的婚事已經有了著落,可是新的問題又來了。
林無心要繼承林家,所以不能嫁出去,只能招贅。
同理——
沈家就沈鳳朱一個男丁,所以不能給人家招贅了去,只能把媳婦娶進門。
兩家為了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可謂是拉鋸戰拉了好久。
就連婚事也是險些談崩掉。
最後是林夫人做了讓步,意思是五五開。
具體怎麼個五五開呢?
就是女兒女婿大婚之後必須在各自的家裡呆滿一年。
舉個例子——
男單女雙!今年夫妻二人一同在男方家裡居住生活,那麼明年一年就一同在女方家裡居住生活。如此交替往復。
為了保證雙方家族都後繼有人,兩家又做了約定——
意思大概就是婚後必須、至少生夠一兒一女。兒子留給沈家傳宗接代,女兒則送回林家續香火。
雙方家庭達成共識之後,兩家就緊鑼密鼓地張羅著大辦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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