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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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人皮,而且開始腐敗變質,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紋也看不清楚了。
不過,我讓控屍蟲吃掉了腐爛的部分,還是看到了紋身的內容。
其實紋身有很多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將數根針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面板。現在大都是用最後一種。而李充的紋身非常奇怪,並不像是紋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記自己長出來的一樣,而且紋身的圖樣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種動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馬的腿,或許,李充紋了一匹馬。
這些東西對我似乎沒胡太大價值,但是,我很快又從阿美的嘴裡知道李充和他的夥伴都酷愛紋身,並一度想學習這門手藝,開一家自己的紋身店。
不過這個城市裡的紋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幾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詢問,終於得知最近有一家新開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過去那家店紋身。
這是家普通的紋身小店,類似於筒狀的連線房,第一間是主人居住的地方,裡面則是紋身室。
不要小看紋身,那無疑是一次小型的手術,如果隨便亂做,很容易造成面板感染。大部分紋身店對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嚴格,何況這個在市中心的店面,裡面使用的都是不鏽鋼的手術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針等等。
老闆是一個瘦高個頭、滿臉微笑的中年人。他穿著時尚,頭上蒙著一塊紅色頭巾,戴著黑色墨鏡。但是我看著他的笑臉卻非常不舒服,因為那笑容彷彿是用東西吊起兩邊臉頰的肌肉堆疊出來的一般。
他以為我是來紋身的,當我向他提及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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