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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這個問題,產生出來並非一日之寒,想要解決也不是一日之功,就像是牛皮癬一樣,又或是如同小強一般,殺了一波,依舊還有一波,看見一個的時候,往往底下已經是一窩。
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而現在,斐潛只是剛剛開了一個頭。
拿出大棒子來,自然也要掏出胡蘿蔔。
緊趕慢趕,在龍首原的拜將壇總算是建好了,可以如期舉行儀式。
功勳爵位麼,有誰不喜歡?
華夏從秦朝的時候,開始了走向中央集權,大一統的趨勢,但是實際上,即便是以秦始皇那種無上的權威再加上磅礴的軍勢,依舊無法完全推翻春秋戰國所存留下來的諸侯分權制度,即便是到了漢代,各地郡守在權柄方面上,依舊是宛如諸侯,中央政權的管控體系非常的粗放和滯後。
不過漢代有一點還算是不錯的是,即便是當下朝堂所能控制的區域極度萎縮,各地郡縣官吏即便是世襲,也在表面上遵從了漢代選官的制度,也就是由上一任長官或其群屬推舉出下一任長官,或是搞一個什麼鄉老推選等等,然後再向朝廷報備——雖然所謂報備就是搞個祭壇,焚燒表章了事,至於天子能不能從上天那邊獲取資訊,就不管了。反正不是說為天子麼,若是老天都準備不告訴你,還能怪誰?
即便是如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在漢代,世襲的只有爵位,並無世襲的郡縣實權。
雖然很多時候只是名義上是如此,但是也算是一種進步了。
至於像是唐朝的所謂羈縻州,從某個意義上來說,是一種倒退,畢竟允許偏遠地區的少數民族自治,這是在交通時效等等等問題之下,採取臨時性的舉措,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其長官也如果任其由部族頭人世襲,完全放任,那麼和割裂又有什麼區別?
所以唐代之後,到了後來宋朝,明朝,形成了土司制度,使得從漢代就被納入了華夏疆土的許多偏遠地區,逐漸的走向了分裂割據轉移,說起來當然也是武則天這個老孃們乾的好事,內鬥內行,對外麼,只好一再妥協了事,後世的慈禧也是如此。
土司制度,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似乎是獲取了短暫的和平,但從長遠來看,實際上對於華夏統一,還有持續的領土擴張都形成了巨大的阻力。
斐潛認為,像華夏這樣地形複雜,南北遙遠,地域廣闊的情況下,只有大一統才是最為正確的選擇,否則很容易形成分裂,進而一發不可收拾,再也無力向外擴張。所以斐潛現在做的很多事情就是如此,越是偏遠,越是需要將華夏文化滲透進去,推行教化,然後三代之後,自然就基本上歸附了。
而要對各地郡縣,以及偏遠地區形成震懾力量,強大的中央軍事實力,不可或缺。
要保持軍隊當中的榮耀體系,那麼就要給軍隊將領,特別是其中優秀的統帥,授予可以世襲,但是代代遞減的爵位實地作為獎勵。相對應的,可以給文官系列的授予實地的管理權,但是不能給於其世襲的繼承權。
簡單來說,就是一條,非軍功不封侯。
畢竟皇帝要給自己兒女分封王爺公主,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可以給待遇,不能給榮耀,也不能給實權。也就是說,有實土的管理權還可以世襲的,只有軍功的爵位,並且代代遞減,這樣才基本上可以說不會出現沙場賣命搏殺九死一生,竟然還不如在皇帝面前諂媚獲得的好處大,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後者,以至於國家的尚武精神越來越差,越來越少。
如此,在高等爵位上,就形成了同姓王和異姓侯兩條線,王是王,侯是侯。雖然兩條線都可以獲取封地,但是王為虛封,就是多領一份錢糧俸祿,而侯為實封,並且儘可能都冊封在新開拓的疆土之上。
所謂王爵,只有一個等級,就是以某某為稱號的王爺,或者公主,或封郡,或封縣,封地大小也就代表著王的大小,按照漢代慣例,王是不掌握實權的,實際地方政務由其國相掌握,有開廟祭祀的權柄,然無實際的軍政權力。若是異域外邦的王族,投降之後,也併入這個體系當中。如匈奴、烏桓、鮮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長等等,或者直接用漢家的王稱號,或者依舊用其舊有稱號,比如單于等,身份與同姓王基本相同。國相由中央朝堂指派人員擔任,有任期,有考核。
侯爵體系,則是採用春秋戰國時期的公、侯、伯、子、男,再加上列侯和關內侯,一共為七個等級,當然,根據封地的大小,即便是同等級的侯爵,也分高下。侯為名爵重器,例有軍功才得封賞,封地由侯爵自行掌控管理。就理論上而言,哪怕貴為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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