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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
斐潛離開之後,原本搬離了長安的左馮翊和右扶風的治所,便為了相互協調和統一,便又重新搬了回來,歸於長安城內。
左馮翊的大印在徐庶手中,京兆尹的印在賈詡手中,至於右扶風的印綬麼,雖然斐潛沒有明講,但是賈詡和徐庶兩個人也自然的將其塞到了龐統的手裡。
當然,美名其曰是讓龐統代為保管。
然後關中三巨頭便算是成型了。老中青三代,剛剛好。因此可以說,關中的事務,這三個人湊一湊,就算是代表齊全了。
安置流民,雖然說是千頭萬緒,但是畢竟關中的底子還在,田地也不用重新開墾,只是需要將焚燬損壞的村寨村落,重新整理出來,統籌安排就是了,而這些事情,對於之前在並北和陰山就有這樣工作經驗的,斐潛從退伍兵卒當中安排的基層官吏來說,實際上難度並不是太大。
只是繁瑣,相當的繁瑣。
一群連左右都分不清楚,連最基礎的一二三四都不認得的流民,要讓其聽從政令,並且懂得含義並且遵行,在人手並不是那麼充足的條件下,自然是需要做出很多相應的細緻工作的。
而在這些工作當中,對於土地的安排,這一項最為貴重的生活生產物資的安排和規劃,則是關中三巨頭當下最為關鍵的一項政務。
關中的這一片土地,可以說是經歷了最多的變革,也見證了太多制度變換,從“井田制”到“名田制”,然後又經歷了短暫的“王田制”,然後又重新迴歸“名田制”,然後又逐漸看著“名田制”走向毀滅。
因為土地制度直接關係到了上層建築最根本的問題,牽扯到了賦稅和徭役,同時也牽連到了許多重大的後續政治的制度,所以當下土地的問題,不可不慎重。
這一日,關中三巨頭就坐在了一處……
“……死徒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徐庶捋了捋鬍鬚說道,“奈何周王,成於井田,敗也井田也,蓋因人有私慾,田有私畝,以公代私,非惰即廢也……”
龐統點點頭說道:“‘井田’不可用,‘王田’不可取……先秦以‘名田’而強,漢初以‘名田’而盛,徵西將軍以名田授民,暗合天意……而關中之輩,多屬井底之蛙,著實可嘆,竟欲螳臂擋車……”
賈詡眯著眼,說道:“這也難免。並北行‘名田’,尚無大礙,可這關中田地,多有其主,‘名田’之策,便損其利也,’爵田‘亦如是也……不過若行‘限田’,亦難免震『蕩』,不利於治……”
井田,名田,王田,便是在關中之地,實施過的幾個比較有名的田政。
“井田制”,這個最早在華夏大地上成熟的土地制度,始自夏商,完善於周,滅亡於春秋戰國。
井田以方塊為形,由八家共用一井而耕之,每家各佔私田一百畝,中間一百畝為公田。經此細分之後的土地形狀像“井”字,故謂之井田。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繳納被稱之為“助”的勞役地租,然後各家才能對自家的私田進行耕作。
井田制之畝為百步畝,算是小畝,並且在上古之時,人口稀薄,不管怎麼分都行。但是到了春秋中期,鐵製農具和牛耕的出現使得公田之外的私田被大量開發,耕地面積日益擴大。貴族領主對私田的狂熱追求使得公田日漸荒廢,國家歲入難以為繼,隨後各國不得不改變勞役地租的稅賦制度,紛紛實行“初稅畝”,“相地而衰徵”、“十一而稅”等稅制,井田制隨即逐漸荒廢。
先秦隨著商鞅“開阡陌決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徹底廢除了,領主貴族的世襲土地所有特權也隨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徵是按戶籍計口授田的同時,又按軍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數量的土地,授出的土地即成為私人佔有,國家不再收回,可以買賣。
按戶藉授田實現了國家借用土地對農民的嚴密控制,凡在戶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養生息從而國家安穩,稅賦充足穩定。
同時最重要的是,按軍功封賞土地的制度打破了原有春秋戰國時期的貴族世襲特權,產生了大批的軍功地主,這對當時的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秦因此國力大盛,最終可以一統六國。
但問題是,一個制度限制了舊有的階級,卻誕生了新興的階級,伴隨著舊的貴族消亡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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