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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嚴嵩、和珅之流如此貪腐,皇帝卻依舊非常寵信他們的原因,因為皇帝也需要貪官這一個透明吸管,偷偷吸取民間的民脂民膏。
所以,在皇權為尊的封建王朝,必定決定了不可能完全依法治國,而只能是依權治國,而一旦以權力大小來制衡,那麼腐敗必然誕生。
所以面對這樣一個幾近於無解的問題,斐潛其實也很頭疼。
斐潛頭疼,韋端一樣也頭疼。而且比斐潛還要更疼,因為斐潛看過了第一稿之後,便表示略有不足,然後只給了五天的修改時間,讓韋端回去修正一二……
不足,不足在哪裡啊!韋端哀嚎不已,但是韋端也沒敢問,他也知道即便是問了,斐潛也未必會說。
左右為難之下,韋端只好放大招了……
《夏書》有言: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韋端坐在參律院之中,看著其下一幫子人,緩緩的說道,貪以敗官為墨,當刑也。《尚書·呂刑》之中,亦有五過之疵,惟官者,秉承上意,依仗權勢。惟反者,利用職權,報私恩怨。惟內者,內親用事,暗中牽制。惟貨者,貪贓受賄,敲詐勒索。惟來者,接受請託,徇私枉法。以上五惟者,皆同案所罪也……
這是主基調,是大框架,是從夏商周就傳下來的,是政治正確,自然沒有任何人有意見,或是敢提出什麼意見來。
韋端之所言的,是從華夏有了國家之後,也就是最早的夏王朝,便有了貪腐,只不過那個時候對於罪行的處理都很簡單,也只有一個,死刑。
其中昏指自己做了壞事而竊取他人的美名,賊指肆無忌憚地殺人,而墨指的就是官員違法亂紀。夏朝這一對官員違法亂紀的處罰規定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刑事法律中對貪汙犯罪的最早規定。
商之後的西周制定了一部重要的法典《呂刑》,規定了司法官員的五種職務犯罪——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中的惟貨和惟來分別指敲詐勒索,行賄受賄和接受請託,貪贓枉法,也都是要進行審判和刑罰的。
今召各位賢才齊至,乃議昏、墨之責也,韋端環視一週,還望各位暢所欲言,群策群力……
郭圖瞄了一眼逢紀,恰巧逢紀也看向了郭圖,兩個人眼神一碰,各自心領神會。
講大方向,韋端敢,或者說,誰都敢。就像是臺上講反腐倡廉,誰不會說?唱高調麼,那個嗓子不是扯得高高的?
但是要論責的時候,要說具體細則的時候,自然就沒聲音了。
韋端不願意也不敢講細則,因為不管是定高了,還是定低了,亦或是定得不高不低,都是麻煩,所以一開始的時候韋端便是拿了一個理論的框架去忽悠斐潛,但是就像是拿了一個大綱去忽悠編輯一樣,然後被編輯,呃,斐潛給打回來了。
畢竟光憑一個大綱就可以騙,呃,簽約拿錢的,也就那幾個人而已,韋端自然不在其中,所以無奈之下,只能是群策群力了,正所謂法不責眾麼,大家一致提出來的,即便是板子落下來,也多少分一些出去,不至於全數落在自己屁股上。
可是眾人也不傻。
當一個人認為別人都是沙雕的時候,往往他自己是沙雕,而當他懷疑自己恐怕是個沙雕的時候,往往其實是他多想了,其他人並沒有這麼認為。
所以當韋端希望有個沙雕來充當大頭的時候,就發現最大的那個頭,依舊還是在自己腦袋上,其餘的人都默然不聲,就像是剛才韋端嘚不嘚說了那麼一堆,然後都沒有聽到一樣。
咳咳……韋端見狀,先是咳嗽兩聲,似乎就將難言的尷尬給咳掉了,然後換上了笑嘻嘻的臉,開始點名了,郭參律,汝意如何啊?可有何良言良策?
郭圖心中大罵,臉上不動神色。
看見老子新來的,好欺負是麼?
韋端笑嘻嘻的似乎很是親切,寫滿了鼓勵和期盼,就差說一聲大家一起鼓個掌,有請郭同學發言了。
就是看你是新來的,不欺負你欺負誰啊?
漢代也有針對貪腐的律法,而且比春秋戰國要細緻明確了很多,像是什麼收受他人錢財的就不說了,還有像是歪曲解釋法律的,比如那個必須要提前預判兩秒否則就是有責的;根據私情徇私枉法的,比如像是那個明知道酒駕結果死活拖著不讓其做血檢的;還有什麼利用職權竊取自己執掌、管理的國家財物的,挪用公款公物賣官鬻爵等等……
所以不是沒規矩,也不是沒法律,而是上面的人帶頭不遵守,不執行,亦或是藉助權勢豁免法律,就比如說漢靈帝帶頭賣官鬻爵,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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