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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轉身離開的格隆,楊榮是挑著眉頭鬆了口氣,楊榮非常慶幸這位格隆少爺是一個識相的主,如果這為格隆少爺不識趣的話,那楊榮就只能和他打一架了,楊榮要揍這個毫無實戰經驗的富少,那的確不是什麼問題,但是問題是在打完之後。
楊榮把格隆給打了,那格隆的父親怎麼可能會善罷甘休?一旦事情鬧大了,楊榮他們就只能捲鋪蓋跑路了,至於跑多遠,那就要看格隆的父親勢力有多大了。
之前也說過了楊榮不是那種能說會道的人,對於談話這種事情,楊榮一向都是信奉以實力說話,在楊榮看來,在沒有對等的實力前提下,談和平問題那完全是無稽之談,為此楊榮是小露一手先震懾了一下格隆,讓他知道他的那點本事,是沒辦法完全保證自己的安全的。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的富少就會有收手的念頭了,他們雖然是喜歡欺負人,但是他們並不喜歡被人欺負,在沒有百分百的把握的前提下,那就不叫欺負人了,那叫在冒險。
權衡利弊之下再怎麼強勢的富少也會萌生退意,楊榮再適時的示弱求和,給對方臺階下,只要對方不是傻子,一般都是會選擇息事寧人的。
在格隆前腳離開之後,那些碧吉塔聯邦的巡城衛兵後腳跟就到了,在將躺在地上的那些**帶走之後,是給了楊榮一張罰單,罰單的內容自然就是街頭鬥毆,危害城市治安的罪名了。
雖然這架不是楊榮打的,但是熊仔他們是楊榮冒險者小隊的部下,作為連帶責任人,這罰單會給楊榮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碧吉塔聯邦聚集點城市安全規章條例裡,街頭鬥毆是不分誰先誰後的,只要是動手,雙方都要罰款,當然在單方面圍毆的情況下,這個責任還是會被判定給主要責任方的。
但是被打的那一方,是不要指望有什麼醫藥賠償之類的東西的,在安全規章條例裡,是沒有提及這些東西的,也就是說他們只負責罰款和收押罪犯,至於賠償問題,那就是你們自己的問題了,受害方可以在聚集點的中心聯邦法院進行賠償訴訟。
楊榮在繳了五千罰金之後,那些巡城衛兵立刻就帶著那些**們走了,看著遠去的巡城衛兵,楊榮是一臉苦笑的給自己點上一支菸,楊榮不得不說這聚集點的負責人還真是非常有創收頭腦,那些處罰條款無一例外的都是在為本地政府賺錢。
聯邦法院,那可不是免費的慈善機構,要想在聯邦法院進行訴訟,就必須要先支付一千信用點的開庭費用,以及五百信用點的人員出席費,還有如果訴訟人沒有自備具有星際訴訟師資格的人的話,那法院將會為訴訟人提供訴訟師的服務,但是這也不是免費的,一個最差的訴訟師也需要一千信用點。
這些費用一累積,那就是兩千五百信用點了,一般街頭鬥毆產生的賠償金也不過是幾百而已,這連開庭費都不夠。
當然這些都是針對非聯邦本國人民的,如果是碧吉塔聯邦本國一等公民,以上的一切都將免費,包括訴訟師的費用,聯邦政府將會為本國公民免費提供訴訟師的服務。
不過碧吉塔聯邦的一等公民,大部分都是碧吉塔聯邦的直屬公民,這些人在本國國內都是享有高福利待遇的人,過的也完全是衣食無憂的日子,他們是完全沒有理由來廢土這種地方。
順便一提的是,熊仔和妮娜他們是碧吉塔聯邦的四等公民,核桃是碧吉塔聯邦的三等公民,其實三等和四等基本上都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唯一的區別就是三等公民是具有參軍資格的,而四等公民是沒有的。
碧吉塔聯邦的公民劃分的標準,是以碧吉塔聯邦的三次領土征戰為基礎的,碧吉塔聯邦的一等公民是碧吉塔聯邦最初實現本地星系大一統的那一批人,在碧吉塔聯邦進行了近千年的發展成為三級文明之後,是進行了第一次領土征戰。
那一次所征戰下來的殖民星裡的居民就被劃分為了二等居民,隨後就是在碧吉塔聯邦在晉升第四級和第五級文明的時候,又是各進行了一次征戰,那兩次征戰的成果中的殖民星就被劃分為了三等和四等。
核桃的阿吉斯特星球其實加入碧吉塔聯邦的時間,要比熊仔和妮娜他們的星球都要晚,但是因為阿吉斯特星球是自己投誠的,而並非是征戰下來的,所以碧吉塔聯邦是破例將阿吉斯特星人算入了三等公民,當然其實這也沒有什麼區別。
在目送了那些巡城衛兵離開之後,楊榮是哼了口氣撓著頭走進小吃店,那個小吃店老闆在看到事情結束了之後,是終於鼓起了勇氣從廚房裡鑽了出來。
楊榮在走進小吃店裡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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