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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殺了他,也許只是黑吃黑,或者遇上了盜賊、劫匪。這種事發生在布朗克斯絲毫不稀奇。

可託尼不信,他認為丹弗斯在這麼久之後總算找到了一點有價值的線索。只可惜人已經死了,無法回答更多的問題。

他心急如焚,但老天在上,布朗克斯的交通簡直像泥潭一樣可怕。託尼足足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趕到臨近的街區。把車停到一家電影院後面,他徒步走向丹弗斯說的那家流浪漢公寓樓——一棟早已荒廢、無人看管的大樓,但卻被紐約來來去去的無業遊民當成免費之家一樣的地方。

沃夫死在這裡,所以才沒被及時發現,甚至連身上的財物都可能已被洗劫一空。遊民根本不會報警,除非他們傻到想惹麻煩。

所以說,完美的拋屍地點。

“呼”的一聲,丹弗斯從三樓輕巧地跳下來,而託尼甚至懶得去看是否會有大白天經過此地的路人被嚇一跳,只是走上前去。

“死因?”

“槍殺,再多細節你就得找個法醫了。”

他們一起走進張著大嘴的樓洞裡,裸露的金屬和水泥處處可見,樓梯間裡瀰漫著發黴的衣物以及沒洗澡的身體的味道。託尼搜尋著角落和骯髒的牆壁,但得到的只不過是下流的塗鴉以及破爛的襪子。

“在這裡。”丹弗斯帶他走進一個沒有門的房間,裡面的傢俱活像是沼澤地的怪物變異了一樣,長滿黴菌,裂開的縫隙猶如怪笑的嘴巴。

“嘿,誰死在這兒了?”託尼故作輕鬆地小聲說,但並不指望有人能笑一聲捧場。

當然,是沃夫死在了這兒,準確的說死在了廚房。他四肢張開癱倒在地,腦袋幾乎被大口徑子彈打碎。

託尼用手帕捂住鼻子,蹲下來,小心翼翼地審視著沃夫已經高度腐爛的屍體。

“正面中槍,對方一點也不擔心他會反抗,也說明沃夫不知道不知道對方要殺他。”丹弗斯在他身後說,“滅口?對方和她約定在這個地方,也許答應給他錢,但卻賞了他一顆子彈?”

託尼一面緩緩站起來,一面說:“幫我個忙,丹弗斯,少看點《現場調查》,那種東西只會誤導觀眾。”

“好啊,那你有什麼結論,福爾摩斯?”丹弗斯不耐煩地做了個洗耳恭聽的手勢。

託尼轉過身,在逼仄的廚房裡踱了兩步,走進客廳。

“沃夫的父親是一家印刷廠的工人,母親沒有追隨女權崛起的大流去掙錢養家,是個家庭主婦。”他一邊在客廳踱步,一邊告訴丹弗斯,“沃夫家境並不寬裕,但他很聰明,成績一直是年級前幾,但又不是第一的那種聰明。靠著獎學金上大學,在餐廳打工來支付生活費,也許還有母親買酒的錢。”

丹弗斯一言不發地跟著他,而託尼轉身看著丹弗斯。

“你為什麼想起來追查他?”

“我只是在挨個調查跟鄧寧上同一所學校的每一個人。”丹弗斯回答。

託尼聳了聳肩,“好吧,笨人笨辦法。”他打了個手勢,示意丹弗斯跟他走,“這裡沒什麼我們能辦的了,沒有彈頭、彈殼,時間太久,足跡也不可追蹤。所以報警吧,紐約警察雖然破不了案,但至少他們能負責聯絡沃夫的家人,他們甚至沒發現兒子失蹤了。”

“所以就這樣?”丹弗斯快步跟上,“你不打算做點什麼?”

“我打算做點什麼,但我沒法在這裡做。”託尼說,“是誰提醒我要低調行事的,不是我自己吧?”

“我很確定那是你的私人秘書,珀茲女士。”丹弗斯冷漠地說,“我不知道旭日咖啡館究竟發生了什麼,而你當時也不在場。所以你要去找誰?”

託尼嘆了口氣,加快腳步離開這裡。

“她可能會殺了你!”丹弗斯在他背後說,然後降低了聲音,“我可不會說我無法理解。”

在薩拉·威爾遜再次死去的那天,旭日咖啡館裡一共有三名復仇者:吉米·羅傑斯,克林特·巴頓,還有娜塔莎·羅曼諾夫。

山姆也許永遠都無法釋懷,他們賭上一切,冒著天大的危險救回了他的妹妹,結果薩拉卻還是死了。

“但她很久以前就不在了。”過了很久之後,吉米這樣告訴託尼,在他能夠談論這件事之後。

當時,託尼只是點點頭。而吉米仰頭看著迷濛的天空,用那種做夢一樣的語氣說道:“她很久以前就不在了。薩拉·威爾遜,像青煙一樣消失,永永遠遠。我們救回來的只是個影子,託尼,僅此而已。以為我們能夠跟死神鬥爭,但最後總會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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