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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的親人了。
接下來的事還是很順利的,找了李秀才寫了休書,再讓里正做了份見證,除了李張氏的族譜。雖說張家人來鬧了鬧,可是被李家以七處之條之不順公婆,無子,多口舌。七處已然犯了三處,張家無話可說,只好灰溜溜的回去。據說,張氏在家被家人嫌棄,只有她母親願意理她,生活很是艱難,最後和以賣貨郎成親。那賣貨郎確是個酒鬼,醉了便被打的不行,幾年後,倒是沒有聽說她的訊息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話倒是很有道理的。
自從家裡沒了張氏後,便變得平靜多了,沒有時不時的捏尖要強,那刺耳的叫罵聲是聽不到了。紅繡自覺為原主報了一仇後,很是得意,這不,一不小心將自己刺繡不行的事實暴露了出來。要知道原主在刺繡上可是一把手,而現在的紅繡就是刺繡小白,哪能與原主那樣的大神比肩。只好推脫手受傷,一時生疏。可是私底下由不得不花時間練習。血一般的事實告訴紅繡——她在刺繡道路上是沒有前途的。
思來想去,翻來覆去,實在不會刺繡的紅繡還是把自己不能刺繡的事情告訴李母,看清楚了,是不能,不是不會。
根據裝逼守則第三十二條:不要在別人面前輕易暴露自己的不足,在絕對事實面前,酷炫狂霸拽是很有必要的。
好吧,其實就是如果說不會,那怎麼可能呀,原主是刺繡大神,你說不會,你難道要把自己放在火堆上燒麼?
李母看到紅繡那種無奈又看似妥協的姿態,腦洞不覺的開大了。肯定是張氏那個毒婦,傷了我寶貝閨女的巧手,手都不能拿起針刺繡了,你看看繡兒的十指,都是洞……當初是我瞎了眼呀,居然將那毒婦娶了進來……
看著李母那時而猙獰時而自責的姿態,就知道她是想多了。不過,這也是個美好的誤會不是。
“繡兒,沒事,娘明天就讓阿季去鎮裡請大夫給你看手。別折騰自己了,娘看著心疼。”
“娘,我沒事,別叫大夫了。不能刺繡,我還能做飯呢,娘,你改明個教我好不好。我也是,這麼大了還不會煮幾道菜。”開玩笑,大夫來了,自己不就穿幫了。
“繡兒,這……”
“娘,我真的沒事,你讓二哥去請大夫給我看手,你讓二哥怎麼想?他才剛剛休了張氏……”
“是我相差了,還是繡兒想的周到。要是疼了,一定要告訴娘,啊!”李母還是不放心的交代著。
“知道了娘,天都黑了,我就回去睡覺了啊。”終於卸了心頭的一塊大石。紅繡腳步輕快地回了自己的屋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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