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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回跪在床上擦帳子,弓著腰,那形狀確實……摸起來挺舒服順手的啊。
思緒就不由自主飄到別處去了,尤其想起一大早摟著裴回的腰睡得特別香甜,然後……咳咳,男子漢大丈夫,這有什麼不敢承認的,他就是那啥了,就算裴回打他罵他他也認了。
可是裴回沒有打他也沒有罵他,就和平常一樣,林虎峰忽然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滿腹的話本,一時也不曉得該拎哪個出來,開口就跟個傻子似的。
還是聽重芳的話,先想明白自己罷。
林虎峰說自己想就立刻自己想,匆匆跟裴回打個招呼,說要出去轉轉先回客棧不用等他吃飯,說完跑了。
又是“先回客棧”,又是“不用等他吃飯”,裴回笑笑,心道說話前言不搭後語,這是不好意思了呵,其實自己是大夫,見慣了,沒什麼的,不過對方既然是第一次,害臊也是理所當然——難得見林虎峰害臊,這個務必要記下來。
至於他自己……正好也有些私事,要跟王謝商量。
林虎峰一直出了煙花巷,跑到大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
衡城是個大城,人來人往,相當熱鬧,林虎峰溜溜達達,看見賣小玩意兒的,湊上去找找新鮮物件,又溜達到點心鋪,買幾塊糕餅,順便打聽衡城有什麼熱鬧去處,比如雜耍之類。至於聽書,最少得等中午以後,他相當有經驗。
關於怎麼想明白,據話本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中了藥,或者喝多了酒,然後在迷迷糊糊的時候,把人按倒,把事兒給辦了——現在他已經知道“把事兒辦了”是什麼意思以及該怎樣辦了——第二天醒來要是雙方都很高興,或者就算嘴上說不高興,也不把人推開,這就是事兒成了。要是不成……王謝便是不劈了他,大哥也先大義滅親了吧,萬萬使不得。
另一種方法是英雄救美,他跟裴回還說過,經歷大難,救命之恩以身相許之類。但似乎……裴回沒什麼要他救的?又不是行走江湖刀頭舔血,況且裴回平時小心謹慎,確實很困難。
啊他想起來有種最保險的法子,叫做朝夕相對日久生情。可是……他和裴回朝夕相對了不少時間,為什麼還沒有日久生情呢?
壞了壞了,當初和裴回約法三章,兩個人要做好兄弟的,這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裴回說過好兄弟和良人不一樣,那自己豈不是得先不做好兄弟,才能做良人?這個約法三章可怎麼辦?
林虎峰根本忘記了,王謝讓他緩緩的目的,在於給他時間想想自己究竟是不是斷袖,而他直接跳過這一步,滿腦子想的是:自己該怎麼追求裴回。
一邊走,一邊胡思亂想,等到察覺氣氛不對的時候,已經晚了——斜刺裡忽然伸過一隻手將他拉了過去,隨即懷裡被塞進一個軟乎乎的小身體!
有人擋在身前,看背影很是陌生,但看自己懷裡——“這不是小康麼?!”
林虎峰錯愕抬頭,反應過來遇上高手了。以他的身手,即使心不在焉,也斷沒有被個普通人一把抓過,還能塞個東西入懷的道理。
小康還撲騰著在空中抓來抓去,口中叫著“葉七叔叔”。
面前這人明顯是保護的姿勢,警惕之餘不忘回手拍拍小康腦袋,意思明顯是安撫。
雖然換了一個懷抱,但是氣息熟悉,小康並不掙扎,摸到林虎峰的脖子,兩隻手就掛了上去:“林叔叔?”
“小康康。”林虎峰迴答著,親了口小康,側頭往外張望,他現在身處一條無人經過的巷子裡,對面七個男人,散開成一個半圓,正衝著自己這兩大一小,緩步靠近。看年紀,在二十至四十之間,看衣著,身著便服各式各樣,看步法整齊,看眼神銳利,聽呼吸綿長,各個身懷武功,絕非等閒之輩。
居中的那一個被眾星拱月、氣勢非凡的,顯是為首之人。五十多歲,身著石青色便服,生得魁梧,面上一片暗黃,五官平平,雙鬢有些花白,短髯也有些花白,然而兩刀濃眉如墨,眼神銳利如鷹,一瞬不瞬盯著自己面前的人:“這是你同夥?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拐帶小孩,還負隅頑抗?你可知道我是誰?”
那人搖頭,只擺出了防衛的起手式。
“等等!”林虎峰剛才是心亂走神,聽到對方的話立刻叫道,“這是我家的小孩兒,何來拐帶一說?”
中年男子挑眉冷笑:“行走之際偷偷摸摸,一語不發,目光閃爍,你家帶孩子上街這麼走路?拿出證據,否則休怪我無情。”
“證據?小爺還沒過問你們什麼人,憑什麼管我家務事?”林虎峰皺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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