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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62年,由於人為和自然的雙重災害,已經十分明顯,無法再硬撐下去。國民經濟開始實施“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政策。*為了貫徹這“八字方針”,調整教育事業,一方面裁併五八年以後新辦的大專院校和中專學校,一方面精簡教職人員,開始更大規模地“下放”人員。各地已有成千上萬的人失了業,“光榮支援農業第一線”去了。當時劃了一條所謂“五八線”,即各個單位凡是1958年以後從社會上吸收進來的工作人員,不論正式工或臨時工,一律“下放”。
我所在學校,一位學校教導,還是共產黨員、復員軍人,被“下放”了。另一位縣級幹部的妻子,已是正式教師,也“下放”了。兩位跟我一樣的“試用教師”,早就不聲不響地走了。
我想,這次再也不能倖免。果然,校長最後一位通知我:“你被批准‘下放’了。”一下子我象進入陰森的時空隧道,身不由已地在空中飛快地旋轉著。往日失業,苦悶,空虛,無聊,頹唐的情景,一幕幕在我眼前重現,我無力地跌落下去,像是墮入無底深淵,怎麼也到不了底&;#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為了活命,為了不重蹈覆轍,我不再文質彬彬去乞討別人的善心了。我發瘋似地跟校長吵了起來,提出一個個疑問:我沒有申請,哪來的批准?我要是初中畢業就出來工作,就落不到“五八線”,難道多讀三年書反而有害?讀師範的出來工作屬“國家分配”,讀“普高”的屬“社會吸收”,就要被“下放”,可當年“中考”錄取,還是成績好的上“普高”,這也有錯嗎?
校長苦笑著說,他本人無能為力,這是上級的規定,他自己的愛人也被“下放”了。
我堅持不肯蓋章領取“下放金”,把三個問題又擲給上一級領導,才憤憤地回家。(待續)
九、人生岔道——徘徊選擇(2)
我又象一個流浪兒感到無依無靠,茫茫天地,不知何處是歸宿。周圍的幾個人都被“下放”了,我孤立無援,感到絕望極了。又是整天無所事事地在家靜呆閒坐,毫無目標地瞎逛。
轉眼到了八月底,一天校長突然到家裡來,通知我趕快去學校,準備開學上課,就是說我被留住了。絕路逢生,我若痴苦狂,生活又變得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原來並非我的強硬態度使上級改變了主意,而是內部另有一條“留強棄弱”的政策。我當小學教師雖說是初出茅廬,前後也就兩年時間,但在教學上已有一定的獨創。縣教師進修學校曾派人多次聽我講課,反映良好。學區領導聽取他們的建議,把我留住了。我是當時全學區被留下的三位特殊教師中的一個。
就這樣我保住了一個不大情願乾的工作,僅僅為了每月二十八元薪金和較為安定的生活,在當年的“困難時期”只能買到二十八個“高價餅”和被人瞧不起。我仍然感到欣慰,在生存搏鬥中我再一次取得勝利,也是第一次發現一個人的才能,畢竟比所謂“政治紅”更有用,更會受到別人的歡迎。
幾乎是同時,我又接到團縣委關於恢復我的團籍的通知。真可謂福星高照,雙喜臨門。四年來我為“開除團籍”的事,一再向上級申訴,都毫無結果。直到1962年春,政府開始對“右派”分子進行“甑別”,我又一次投書申訴,上級才著手討論我的問題。團縣委負責人在“甑別”後,對我本人表示道歉,肯定我當初“鳴放”的內容並非全是錯的,“只因為說得太早” ,承認當年對我的處分違反了團章的規定。
我如獲新生,以為是平生不可言喻的一件喜事,對前程又充滿了無限希望,以為光明將垂手可得。
然而不久我便感到若有所失,心靈上蒙受四年摧殘,這種苦痛不是一下就能消除,沉重的思想包袱,已把我正在發育健壯的脊樑骨,壓成老年人的駝背,尤其是我的理想和前途也跟著被開除,被剝奪了上大學的權利,由此失去的一切和付出的代價已是無法追回,無能償還了。除了感嘆痛惜,一無所有。
當然,能“甑別”比不“甑別”好。在當時,一個人如果沒有在政治上洗涮汙點,掃清道路,任何事情都難於辦到,連在社會上立足做人都有困難。此時我的理想也跟著復活了。
我的眼睛又盯上大學之門。我還是不想做一個服輸的人,只要政治上能過關,學科考試成績完全可以憑藉個人的努力去達到。只要不超過三十歲限定的考生年齡,我絕不放棄考大學,進大學仍是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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