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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保障,她必須拉下臉來了。
周曉敏正在為自己發愁,卻沒有看到,在她說到要回家拿錢的時侯,張建華的眼睛瞬間就是一亮,不過,很快又被他給遮掩了下去。
“都怪李穎不好!本來,她生了個傻子就夠掃把星了,竟然還找藉口不去上班,一天到晚都要你養!你都工作這麼多年了,就因為有這麼個累贅,竟然一分錢都沒有攢下。要是你再稍微有點積蓄,我們也不用為房子發愁了。她們母子簡直就是寄生蟲!害人精!”周曉敏憤憤的抱怨著。
她卻沒有發現,在說到寄生蟲的時侯,張建華的眼裡明顯劃過一絲不快。
張建華和周曉敏住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從來就沒有花過自己的一分錢。他的錢,每個月除了還一半的貸款之外,全部都被他自己存了下來,就連給他媽的贍養費,也全部都扣了下來,反而讓他老媽去和李穎要錢。
說實話,真正的寄生蟲,其實是張建華!
張建華現在住的房子,是周曉敏花錢租的;他身上穿的衣服,從裡到外都是周曉敏花錢給他買的;他吃的飯菜,喝的飲料,所有的一切生活開銷,都是花的周曉敏的錢;而對於這一切,他給出的解釋是,他的工資卡在李穎手裡,每個月的工資都被李穎給花光了。
這理由,周曉敏竟然相信了!
而且,她是心甘情願的養著這個男人。
就連當初在咖啡店裡,李穎開口反駁,說自己沒有花過張建華的一分錢,張建華的工資卡一直就在他自己手裡,周曉敏也只是疑惑了一小會兒,馬上就選擇了相信自己的情人。她認為,李穎只不過是覺得在大庭廣眾下丟人,所以才會隨便找個藉口為自己辯解的。
就連關於房子的爭執,周曉敏也相信了張建華的話,認為李穎家裡是真的沒有出過一分錢,首付全是張建華付的,而且房貸也是張建華一個人還的。至於理由,自然是張建華給她看了房產證,房產證上是張建華自己的名字!
她大概永遠也不會想到,一個男人會無恥到這種地步!
關於金錢的問題,這個男人就沒有一句實話!
可是,就算她知道了,又能怎麼樣呢?
佛曰:執著如淵,是漸入死亡的沿線;執著如塵,是徒勞的無功而返;執著如淚,是滴入心中的破碎。
有些事情,有的人生,有種命運,在執念浮上心頭的一瞬間,就已經註定了最後的結局。在周曉敏不顧一切的愛上張建華開始,在她費盡心機的爬上張建華的床開始,她未來的命運就已經被定下了。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生活是自己選的,悲也好,喜也罷,永遠要自己品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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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有很小的修改。其中,補充了一個小坑——李穎的兩個同學,方瓊和劉麗娟給她發的道歉簡訊,她在給張建華打電話要求離婚的時候就看到了。當時為了加快文的節奏和進度,這部分內容之前曾經有過刪減,然後,妖當時就腦殘的把這個坑給漏了!】
【謝謝親們的提醒!請原諒某腦殘的妖。默默的捂臉。羞澀的跑開。】
【感謝aimosx親的評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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