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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荷蘭陪審官見此一幕,張了張嘴卻是什麼都沒能說出來。
殺人償命,這話沒錯啊!
雖然天主教不把異教徒當人看,這個時代的天主教國家對殺死異教徒可都沒有什麼重罰。
大多都只是罰錢了事!
但他敢保證,自己要是敢把這話說出來,今天被斬立決的可能就不止是理查一個了。
自己或許會被和理查一起送去見上帝!
現在的南洋,是大明的天下!
荷蘭人可不是人上人了,天主教的教義,可決定不了大明的法律!
理查聽懂了大明官員的宣判,拼命的掙扎著,醜態畢露。
看著手持斬首刀的明軍大步走來,他的胯下溼了一大片,發出一聲聲告饒。
但是,他的掙扎是徒勞的,幾名明軍士兵將他按跪在地上,然後毫不留情的揮刀。
噗嗤!
刀光閃過,一顆人頭拋飛了出去。
鮮血噴灑,無頭的腔子倒在地上,無頭的屍體很快就被拖下下去。
見此一幕,四周的百姓發出一陣陣歡呼。
再然後,這位大明的官員接著宣佈理查被抄家。
從他家抄出來的錢財,要分一部分給瘸腿的老者,讓他去看病,去改善一下生活。
算作補償!
瞬間,理查的案子像是開啟了一個開關,接下來的幾天裡,不斷的有人站出來報官。
控告荷蘭人做過的壞事,如何如何欺壓華人!
幾日下來,村口的高臺幾乎要被鮮血給染成了紅色。
大明的官員們判刑時相當的簡單粗暴,因為朱宏煜親自拍板,《大明律》太複雜,就不按大明律來了。
簡單粗暴一點,按照漢高祖的約法三章來,殺人償命,傷人及盜抵罪!
當然,只殺害過一名華人的罪犯,和殘忍殺害好多華人的罪犯,所被判處的刑罰自然也是不同的。
殺入的方式可不光是砍頭,砍頭上面還有腰斬,還有五馬分屍,還有凌遲……
強暴過婦女的,一律物理閹割;
毆打致人傷殘的,所有傷勢全部奉還到施暴者身上。
敲詐勒索的,被要求雙倍奉還財物!
軍政府的公審大會稱得上一句嚴刑峻法,但卻是深得人心。
被欺壓久了的華人可不去想什麼以德報怨,他們現在只想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將他們這些年來受的委屈,全部都給還回去!
……
另一邊,明軍花了三日的功夫,將撫遠城給清理了出來。
將城內的閒雜人等都給清理了出去,城內的衛生問題也被從上到下打掃了一遍。
巴達維亞糟糕的衛生情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原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總督府,換個牌子,直接變成了大明的徵南都護府。
朱宏煜入住到了原來總督絡貝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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