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結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5部分,魯濱遜漂流記,這就是結局,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當我們在土魯斯把我們的經歷告訴那些當地人時,他們對我們說,在山下大森林裡,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當白雪覆蓋大地,狼就成群出現。
他們再三問我們,我們僱了哪個嚮導,竟敢在大雪天帶我們走這條路。他們說,我們沒有給狼吃掉,真是萬幸!我們告訴他們,我們是把馬圍在中間,擺成一個三角形的陣勢打退狼群的。他們聽了後大大責怪了我們一陣子,說我們沒有把命送掉,真是運氣。狼主要是想吃馬。它們之所以那樣奮不顧身衝上來,是由於看到了我們身後的馬。一般來說,狼是怕槍的,但當它們餓瘋時,就會不顧危險,只想搶馬吃了。要不是我們連續開槍,並且最後用點燃火藥的辦法把他們嚇退,我們大概早就給那些餓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實,只要我們安安穩穩地坐在馬上,像騎兵那樣向狼群開槍,它們看到馬上有人,就不會把馬看作獵物了。最後,他們又說,如果我們大家緊挨在一起,丟開我們的馬,狼就一心只想吃馬而不會管我們,我們也可平安透過,更何況我們有武器,而且人多勢眾。
對我來說,這次遇險,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當時,我看到三百多個惡魔般的畜牲嚎叫著向我們衝來,張開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們吞掉,而我們又無處可躲,無處可退,我以為一定完蛋了。說實在的,從此我再也不想過那些山了。我覺得寧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風暴,也比過那些荒山野嶺強。
在法國的旅程,一路上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可記;即使有,也不過是許多其他旅行家已記過的事,而且他們肯定比我記得好得多。我從土魯斯到巴黎,一路馬不停蹄,直達加萊。隨後,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過海峽到達多佛爾。這整整一個最嚴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過了。
現在我已抵達旅行的終點了。在短短的幾天裡,我兌現了帶來的幾張匯票;我新獲得的財產,也都安全地轉到了我的手上。
我的長輩和良師益友,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婦。她衷心感激我匯給她的錢;因此,她不辭勞苦,對我關懷備至,盡心盡力為我服務。我對她也是一百個放心,把所有的財產都交託給她保管。這位善良的、有教養的女人,確實品德高尚,廉潔無瑕,我對她自始至終都非常滿意。
當時,我打算把我的財產交給這位婦人代管,我自己出發去里斯本,再從那裡去巴西。但這時我有了另一個顧慮,那就是宗教問題。早在國外時,尤其是我在荒島上過著那種孤寂的生活時,我對羅馬天主教就產生了懷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裡定居,在我面前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我決定毫無保留地信奉羅馬天主教,要麼我決定為自己的宗教思想獻出生命,作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處死刑。所以,我就決定仍住在本國,而且,如果可能的話,把我在巴西的種植園賣掉。
為此,我寫了一封信給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他回信告訴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兒把我在巴西的種植園賣掉。
我若同意委託他經辦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義通知住在巴西的那兩位商人,也就是我那兩位代理人的兒子。他們住在當地,一定知道那份產業的價值,而且,我也知道他們很有錢。
所以,他相信,他們一定會樂意買下來。他也毫不懷疑,我至少可以多賣四五千葡萄牙金幣。我同意讓他通知他們。他也照辦了。大約八個月之後,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他寫信告訴我,他們接受了我的賣價,並已經匯了三萬三千葡萄牙金幣給他們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囑咐他照付。
我在他們從里斯本寄給我的賣契上籤了字,並把契約寄回給在里斯本的我那位老朋友。他給我奇來了一張三萬二千八百塊葡萄牙金幣的匯票,那是我出賣那份產業所得的錢。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許下的諾言,每年付給這位老人一百塊葡萄牙金幣,直到他逝世;並在他死後,每年付給他兒子五十塊葡萄牙金幣作為他終身津貼。原先這筆錢是我許諾從種植園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
現在,我敘述完了我一生幸運和冒險經歷的第一部分。我這一生猶如造物主的傑作,光怪陸離,浮沉不定,變化無常,實乃人間罕見。雖然開始時我顯得那麼愚昧無知,但結局卻比我所期望的要幸運得多。
我現在可謂是福星高照,佳運交集。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以為我不會再出去冒險了。如果情況不是像後來發生的那樣,我也確實會在家安享餘年。可是,我現在的情況是,自己已過慣了遊蕩的生活,加上我目前一無家庭牽連,二無多少親戚,而且,我雖富有,卻沒有結交多少朋友。所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