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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並不像想象的那麼複雜或者曲折,可以說非常簡單。
李小佳丈夫藍新立是雙峰一中副校長,雙峰一中是雙峰縣教學質量最好的中學,在豐州市裡也頗有名氣,每年都要招收大量擇校生,自然而然也就要收取大量擇校費。
李小佳丈夫藍新立作為分管副校長,負責擇校費的收取和使用,主要用於學校老師們的一些福利開支和校領導們的外出學習考察等其他支出,在全市進行的擇校費大檢查過程中,雙峰一中的擇校費也進行了審計,雙峰一中的擇校費數量較大,而且在審計中藏匿了一部分擇校費,最後被人檢舉之後,縣審計局和縣紀委對雙峰一中的擇校費進行了重新稽核審計,發現了藏匿與小金庫中的部分擇校費,高達六十餘萬元。
在調查中,雙峰一中校長章明山稱他不清楚藏匿這部分擇校費的問題,他已經要求藍新立把所有擇校費進行審計,並移交給審計小組了,但是藍新立則稱他是受校長章明山的指示才把這筆錢隱瞞不報的,這一點財務上可以作證,可財務人員只說藍新立要求不向審計小組報告這筆錢,也承認藍新立稱是校長章明山要求如此,但是他們並沒獲得章明山的直接指示,只是聽到藍新立這麼說的。
這就成了一個迴圈死結,藍新立堅稱這是章明山的指使他才會如此,而章明山則堅決表示他已經要求藍新立把所有的都如數向審計小組報告了,沒有要求隱瞞藏匿這筆擇校費。
縣紀委在對整個事情進行了調查之後。最終認定在擇校費的收取和使用上,雙峰一中班子存在嚴重的違規情況,而且還有隱瞞不報和藏匿資金的情節,所以對章明山給出了黨內警告的處分,而對分管副校長藍新立則給予了留黨察看和行政免職的處分。
對於這樣一個處理決定,藍新立不服,在他看來,無論是收取擇校費,還是擇校費的使用上。他都只是一個具體操作者,一切都是由校長在校委會上決定的,自己只是服從校委會決定執行,而後來所說的隱匿一事更是無稽之談,本來在擇校費的使用上財務都是嚴格要求,必須要有校長簽字。而自己只是一個分管副校長,自己並沒有簽字權,那麼沒有獲得校長的授意,自己安排財務隱匿這筆錢有何意義?這顯然說不過去。
所以藍新立屢屢就此事上訪,找到縣紀委/縣政府和縣委,後來又到了市教育局和市委信訪辦進行反應。要求給自己“平反昭雪”,恢復自己的副校長職務。但是一直都沒有得到答覆,而在一中裡,仍然擔任著校長的章明山認為他是故意挑事兒,更是明目張膽的給他穿小鞋,停了他的各種津貼和補貼,這讓藍新立更加憤怒,所以兩口子現在都成了上訪專業戶了。
聽完李小佳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控訴完章明山的強橫霸道和縣裡邊如何處置不公的情況之後。雖然在一旁的錢嶽沒有插話,陸為民其實也就大略知曉一個基本情況了。
應該說李小佳反應的情況是大體屬實的。收擇校費,用擇校費,肯定不是一個副校長能夠決定的,沒有校長點頭,一個副校長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甚至還要去隱瞞一部分?這顯然不合情理,陸為民甚至可以確定恐怕連這個校長都未必有如此大膽,留下的一部分就有六十餘萬放在小金庫裡去了,那被審計的那筆資金肯定是幾百萬,在現在優質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這也不算什麼,只是這樣大一筆收入支出,一個校長有這麼大膽?縣教育局不知道?分管教育的副縣長不知道?陸為民不信。
陸為民覺得這事兒弄不好連雙峰縣政府辦公會還討論過呢,只是現在這種擇校費引起了很大的民憤,而且擇校費的使用上極不透明,所以才會吵得如此沸沸揚揚,而上邊自然噤若寒蟬,不敢來承擔這個責任了,全部推到了下邊學校裡,而學校裡則把藍新立推出來當了個替罪羊。
縣裡那點兒事情陸為民和錢嶽都很清楚,陸為民從錢嶽略帶尷尬卻又平靜的神色裡就能看出一二來。
看見眼前這個十多年前還是一個嬌俏少婦的女人,現在完全淪為了毫無形象可言的中年婦女,當然在關係到自己家裡主心骨甚至是一家人命運的問題上,這個女人大概也是不顧一切了,明知道這樣來“告御狀”回去之後沒有好果子吃,但還是義無反顧的來了,這也可以理解。
“好了,李老師,情況我和錢書記都已經大概知道了,你先回去,我會責令豐州市和雙峰縣對這件事情進行一個認真的核查,看一看你所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這件事情肯定會給你一個交代。”陸為民看了一眼在旁邊做記錄的秦柯,“小秦,這件事情你幫我盯著,老錢,縣裡要對這個情況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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