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生南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二十九章 輿論戰,重生之美麗新人生,紅豆生南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案件不涉及貴族,因此當方父被警察帶上手銬,押上警車的時候,直接向尾隨而來的記者公開——將由金城郡當地的皇家法庭審理。
前一陣子,方陽小朋友的事蹟,才感動全國。一轉眼,方陽的爸爸,成了囚犯了!這個世界變化的太快了,叫人難以接受。
誰的損失最大?方陽,即使他手術成功,他未來的十幾年內也不能在監獄以外的地方看到他父親了。
此外,就是電視臺了。製作“勇敢小男孩,跟病魔做鬥爭”節目的欄目組負責人非常生氣!透過電視熒屏,千家萬戶都感動方家人的淳樸和善良,對兒子傾注的滿滿愛意。大家都願意相信他們是好人,才願意慷慨解囊啊!
要是發現,捐款的物件是個罪犯,誰的心裡能接受?同時,不會遷怒節目製作方嗎?
方陽和他的家人,對方父的審判,除了苦苦哀求,無能為力;但是電視臺的製作人就不同了。負責人直接將案件播報的新聞稿交給一個名叫‘洛英’的新人,告訴她,方家很可憐,現在是雪上加霜,怕是要熬不過去了。
而史家呢,得理不饒人。對了,他們家也不過有幾個臭錢罷了,沒什麼本事,一家人運氣好點,從百黛音樂網賺了點錢,愛顯擺,愛炫耀,一頓飯吃個五六千塊(有前年史家人聚餐的照片為證)。有這些錢,方陽小朋友的病早就治好了。老天不公啊,那些良善人家的小孩多病多災,而頤指氣使、張揚跋扈的人家,過得有滋有味……
新人洛英才入行不到兩個月的,別小看是女孩,身上幹勁十足,加上本身有點背景,平日說話。對那些沒有底蘊,靠著有點臭錢就以為了不起的人,十分厭惡。負責人將“攪亂一尺春水”的重擔交給她,滿意的看見洛英的臉上浮現一層憤怒。
“主編。您放心,我一定不會讓好人流淚、壞人得意!”
……
案件第一次審理。
代表史鑑之一方的律師是老熟人:方瑩。兩年不見,她已經是律師行業的精英人才,一身幹練的西裝,絲毫看不出當年青澀的模樣。
“我方請呈交證據一——在方陽病房裡的學記筆記。大家可以看看筆記,再對比我當事人的作業筆記。毫無疑問,這本筆記,就是我當事人送給被告的兒子方陽。我想請陪審團注意,案發當日是學習期末考試的最後一天。
我方當事人的父母,曾經在當事人被綁架後的三個小時之內。到縣中心醫院去過。可惜,未曾獲知我當事人下落。被告人妻子隱瞞了,我當事人曾經去過醫院的事實!為什麼?”
“我反對!反對控方律師無緣由的指責我當事人的妻子。她和本案無關。眾所周知,我當事人的妻子為方陽同學的病情勞心勞力,已經足足一個多月沒有休息好——這一點。縣中心醫院的醫生護士可以作證。我想,一個為兒子生命操心的母親,恐怕注意不到學校裡來了幾個同學,或者什麼來曾經來看過吧?她的眼中,注意不到其他。”
法官一敲錘子,“反對有效。控方除非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被告和他妻子合謀。不然,不可以無理由懷疑。”
方瑩眼神微微一閃,“好的,法官閣下。”
案件的審理,非常艱難。
首先,梁翩翩是動用自己名下的權利。命令警備司的成員搜尋到史鑑之的所在地——程式就不合法了。本地的案件,不應該經過警察局麼?怎麼警察局沒有立案,透過關係就請外來部分插手了?
而且找到人質的當時,史鑑之沒有被綁,只是昏迷了。而方父呢。他一口一定,自己就是經過,看到昏迷的史鑑之,正想打電話叫人幫忙。什麼?他是綁匪?他才沒有!冤枉他,好啊,拿出物證!沒有物證,人證也行啊?
沒有想到方家人這麼無恥,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史家人更要控告他了!
第二次審理,方瑩拿出一疊醫院收支單據,語氣很平和的問被告,
“你兒子方陽的每日住院花費是多少?聽說你家的家境不算特別好,怎麼支付得起高階病房?對了,社會捐款?大都是都是匿名的嗎?這筆錢,你們是怎麼處理的?有專人管嗎?”
“反對。反對針對社會捐款質疑用處!我想有父母的都能理解,每個父母都希望能給自己的子女最好的。方陽同學的病情很嚴重,我的當事人讓方陽轉移的高階病房,也是對孩子的疼愛。我想那些捐助者,也不會在意。”
“辯方律師沒有抓住重點。我不是質疑被告的捐款用處,我是奇怪,既然有那麼多的捐款,似乎方陽只要等著做手術,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