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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院的規矩是一待到十六歲,就必須離院。所以我十六歲的時候就離開那裡,最開始我也不知道該往哪兒去,因為不愛讀書,腦子也不大好,所以沒什麼本事,只能靠給人家洗碗送報打零工賺錢,後來覺得實在是沒意思。又攢了一些錢,就想去別的地方看看。那時候年紀輕,腦子裡想的也直接,我想著如果能夠找到那個捐錢給孤兒院的人,說不定他會留下我,我會好好幹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歡到處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並不好過,因為年紀小,所以經常會被人欺負。吃苦他不怕,但因為自己窮,所以就要被人懷疑麼?店裡丟了東西,老闆娘最先把質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裡幹活最勤苦,每天來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個。

“後來我就回了孤兒院,問過院長,院長告訴那筆捐贈是匿名捐贈的,所以沒人知道到底捐錢的人是誰,於是我只能透過當年的匯款單查過錢匯出來的地方。那個地方靠近泰國附近,是個很小很小的鎮子,在地圖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錢都買了一張單程機票,然後就奔了過去。”

“你就這樣找過去了?你就沒想過你會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輕,年輕的她肯定也沒有這樣的魄力,一個人背井離鄉,去尋找一個根本不知為何物的目標,而且時隔那麼多年,就算當初那個捐款人確實住在那個小鎮上,可是過了這麼多年……

“所以說,我腦子不好麼,一根筋,上飛機的時候都沒想到過這個,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來,要是真找不到怎麼辦。”徐雲起笑著揉了揉自己的額頭,“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在哪裡還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為他們無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樣的結局。

山路崎嶇難行,而徐雲起的車技嫻熟,林向晚以前喜歡可以把開手動檔車子開得風升水起的男人,覺得換擋提速之間的動作很帥。徐雲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們不同,因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間沒有那種盛氣凌人的感覺,和他在一起,林向晚從來也不會覺得兩人有什麼距離感。

所以從他嘴裡說出的話,莫名的就帶著一種讓人信服的感覺。

“事情證明我當時確實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個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個人,簡值是如大海撈針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雖然是個小鎮子,但至少也有幾萬的人口,而且年代久遠,銀行裡工作的人員都換了不知道幾批,根本沒人記得當初有人曾經匯過這麼一筆錢。我沒辦法,只好在鎮子上亂逛,因為聽不懂當地的方言也不會說話,就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零工,身上沒錢,也賺不到錢,連最差的旅店也不讓進,最後在街上住了幾晚,飢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過我這個人命大,病成那樣,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撿回去,每天給我煎草藥湯喝,後來居然慢慢的給醫好了。等我病好之後,才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來到泰緬邊境的一個小山村。把我撿回去的人是村裡的一位藥師,他去鎮上賣草藥的時候遇上我,覺得我可憐想著教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就把我救回來了。”

徐雲起說到這裡不禁頓了頓,林向晚看他,見他的神情冷靜,只是手指裡夾的煙快要燃到盡頭,要燒到手指頭了,他卻依然沒有感覺。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樣的地方,村子裡連電和自來水都沒有,吃水要到溪邊去打,晚上一過七點鐘,整個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戶戶都睡覺了,連油燈都不捨得點,除了能採些山裡的草藥換點錢,買點生活必須品,其餘的收入就只能向地裡要,地裡打出多少糧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災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樹皮裹腹。明明貧窮又落後,可那裡的人卻是我見過活得最快活,也是最樸實的人。他們不會因為你是異鄉人而對你另眼相看,你要是在飯點時間走在村裡,就會有老婆婆把你拉到家裡,給你盛一碗甘薯粥。那才是真正的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人人都安心的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如果家裡有哪戶人家在山裡獵到了獵物,或者挖到了好草藥,村裡人都會為他高興,而不會眼紅。”

“我想我這輩子除了那兒,在哪兒都沒再遇見過那麼好那麼善良的人,他們把我留下來,教我辨認草藥,教我說當地話,還教我習武,因為那裡靠近深山,所以村裡的男人偶爾會進山打獵,他們的功夫不是那種很正經,很系統有門有派的功夫,只是為了防身而已,但殺傷力卻很強,我身上的功夫也是從那裡開始積累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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