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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放在心上。”
簡潔也拉了把椅子坐下。“那你快說啊!”
“呵,這話題也不短的,也得從纏足開始說起。”教授現在不著急了。
“婦女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一種摧殘女性身體健康的陋習。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大體上,認為纏足起始於南北朝、唐代和五代時期。不過,從宋代纏足已經流行的實際來看,起始於五代是較為可信的。
不過,在五代時期,纏足之風還只是在宮廷中流行。到了北宋中晚期,在貴族婦女中才慢慢普遍。到了南宋時期,人們的審美意識裡已經以小腳為美了。所以這個時期,纏足之風迅速流行,愈演愈烈。就連一般人家的子女,如果不纏足的話就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甚至婚嫁都要成問題了。到了元朝、明朝的時期,纏足更是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簡潔咂了一下舌頭。“沒想到纏足的歷史這麼久啊,我一直以為纏足是從清朝才開始的事情呢。”
“哪的話,其實清朝的皇帝並不贊同女性纏足,因為滿族人沒有纏足的習慣。甚至在清朝初年,還一度禁止婦女纏足。象康熙皇帝就曾頒佈過禁止纏足的詔書。但是,纏足這個陋習已經根深蒂固了,即便頒佈詔書也沒有扭轉這種風氣。所以詔書不久就弛禁,婦女依然纏束如故。”
簡潔瞅了一眼餘教授,欲言又止。
“馬上就進入正題了。”餘笑予明白她的意思。
“纏足這麼盛行,有很多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纏足代表了上流社會的審美情趣。封建社會上流階層就是所謂的‘士大夫’階層,他們大多文化層次高,地位也高,代表著主流的審美觀。
他們的審美觀,就是視女人為玩物,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文人墨客有兩大所謂優雅的玩弄小腳的方式。
一個是填詞作詩吟詠小腳,再一個也是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
簡潔瞪大了眼睛——用鞋行酒?
“是的。這種行樂方式在元朝時候就有,清朝是最為盛行的。
眾人行酒的時候,推選一人為錄事,叫他從陪宴妓女的腳上脫下一對小鞋,在一隻小鞋內放一杯酒,另一隻小鞋放在盤子裡。錄事拿著盤子走到離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站好,而酒客則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蓮子、紅豆或松榛之類,對準盤中小鞋投五次,根據投不中的次數多少來罰酒,即飲那杯置入小鞋內的酒,以次取樂。還有一種妓鞋行酒,是把小鞋放在桌子上傳遞,傳遞時數著初一、初二直到三十的日子,而執小鞋的姿勢要隨著日數不同按規定變化。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執鞋底、或者平舉、或者高舉。。。。。。如有錯落,就以鞋中放置的酒杯飲酒。
其中,就有很多歌是專門為妓鞋行酒而創作。其中的特點都是包含著日期。
最典範的妓鞋行酒歌是這樣的:雙日高聲單日默,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報上弦, 望日舉杯向外側。平舉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報差時日又重行,罰乃參差與橫執。
由這首行酒歌又推出很多種類,其中這具女屍身上的那句話‘初一高聲雙日默’就是很多酒歌的開頭一句。要是第一句是‘雙日高聲單日默’,那麼後面跟著的就是雙數日子。”
簡潔聞聽,興奮不已!
“那就是說,我們能知道整句詩了?就能知道全部的日子了?”
餘笑予卻尷尬地搖搖頭。
“很抱歉,憑這一句還做不到。因為很多行酒令的酒歌,開頭都是這一句。第二句接的詞句裡,初三的日期有,初五也有,初七、十五也有。。。。。。”
簡潔失望地“哦”了一聲。
教授見狀,笑道:“也不是一無所獲。我們知道這句話的來歷,就大體明白了意思了。現在很明顯就能知道:兇手殺人選擇的是陰曆的單數日子——初一高聲雙日默。我們要做的就是抓緊時間抓獲兇手,不要讓他再一次作案。”
簡潔的臉上露出了一絲苦笑。
“我們現在唯一寬心的就是今天——初二,兇手不會作案。可最壞的結果馬上就來了,明天是初三。誰敢保證他不把第二次殺人的日期定在初三呢?”
聽了簡潔的話,餘笑予默然不語。他擔心的也正是這一點。
兩人都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突然,電話鈴聲打破了沉寂。是簡潔的電話。
“噢,知道了。我這就回去。”
放下電話,簡潔向教授告辭:“我得走了,法醫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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