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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聲不絕於耳。這樣生機勃勃、吵嚷混亂的熱鬧場面,和他以前在公寓裡的想象一模一樣,就像以前國慶日時媽媽帶他去看的慶典,有棉花糖,還有小丑,令他興奮極了。
他身邊到處都是不同年齡、不同身高、不同髮色的孩子,他們身上不斷散發出汗臭味、髮蠟味,還有網球鞋和口香糖的味兒。以前每逢節假日,他的堂哥就會從加州過來,但除此之外,他再沒什麼機會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而現在,他幾乎被這些跑來跑去的同齡人包圍了。
有些男生和山姆一樣在棉襯衫下面穿著T恤,但他們都穿藍色的牛仔褲和網球鞋,山姆卻穿著卡其褲跟皮鞋。絕大多數的男生都留著披肩長髮。
我也要把頭髮留長,山姆暗想。可他轉念又一想——留長又能怎麼樣呢?要和那些人打成一片,我需要的可不光是長頭髮。
一個女生從山姆的輪椅旁邊走過,近得山姆幾乎要碰到她了。恐怕這個女生比他高多了,山姆覺得就算自己長了個子也追不上她。女生金色的長髮用一條紅色的手帕綁在腦後。看到她牙齒上兩排閃著銀光的牙套時,山姆被嚇了一跳,想到珀金斯小姐曾說過有一副好牙齒是他萬幸,因為戴牙套會痛得要命。
這個女生自信滿滿地經過他身邊時,山姆想起珀金斯小姐最喜歡說的一句話:“你就是你,誰都不能跟你一樣。”
山姆努力讓自己相信這句話。
“斯特林以前從來沒有收過殘障學生。”珀金斯小姐說,“山姆,你是了不起的第一個。所以我們兩個人都要有點耐心。”
那兩扇綠色的大門——再走兩步他們就到達斯特林初級中學了,山姆再也不想聽珀金斯小姐的嘮叨。他覺得這扇門是有魔力的,只要進了這道門,他就會變成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生活從此變得五光十色。
“但你肯定找不到一個比我更好的朋友。”溫尼說。
“嘁……”山姆沒答理他,“我才不想聽你吹牛。”
一個紅頭髮的學生幫珀金斯小姐開啟了門。山姆認識他,他就是籃球場上的那個拼命三郎。山姆羨慕男生臉上的雀斑——媽媽曾告訴他,臉上有雀斑是因為太陽曬得太多——更加令他羨慕的是,這個男生手長腳長,在打籃球方面得天獨厚。
珀金斯小姐對他笑了笑:“謝謝你,年輕人。”
男生沒有回答,只是盯著珀金斯小姐看。
山姆注意到珀金斯小姐灰色的頭髮和白色的舊護士鞋。他第一次發現,如果她一直在身邊,他就很難交到朋友。他突然覺得珀金斯小姐很丟臉。
然後,他想起《我的早年生活》中的一段——有一次,溫尼的管家到寄宿學校去看他,他當著所有男生的面親吻管家的臉頰。溫尼的一個同學說這是他所看過的“最勇敢的行為”。
當山姆與珀金斯小姐一起穿過斯特林初級中學的走廊時,山姆答應自己:我不能受這個男生對珀金斯小姐的印象影響。我要像溫尼那樣勇敢。
。。
窗邊的男孩 第三章(1)
114號教室。山姆看了看木門上方的大字。
一個年輕女人站在門邊,她穿著淺藍色的裙子、剪裁合身的上衣,身材像山姆的媽媽一樣嬌小,但是除了身材以外,她們就沒有什麼相同點了。她棕色的頭髮閃閃發亮,但是眼神黯淡無光,看上去蠻嚴肅的。
“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嗎?”她問了他們一句。
這一定是他的老師馬丁太太了。山姆的心涼了一截,因為馬丁太太的聲音和她的眼神一樣毫無生氣。
“這是山姆·戴維斯,我是阿比蓋爾·珀金斯。”珀金斯小姐的聲音充滿了期待與喜悅。
透過角質框架的眼鏡,女人細細的眉毛挑了起來。她拽著珀金斯小姐的手臂向前走了幾步。
“這就是我的新學生?”馬丁太太沒有壓低聲音,山姆可以清晰地聽到她說的話。
山姆提醒自己,溫尼也總是不能留給別人一個好印象。珀金斯小姐重複過很多次:“當你第一次遇到溫斯頓,看到的都是他的缺點,可你會把自己有生之年剩餘的時間,全部用來發現他的優點……”
“沒錯。”珀金斯小姐回答。
山姆努力把身體挺直。
“他們告訴過我這個學生有腦性麻痺,而且他看上去更需要特殊教育。我班上已經有三十個學生了。”馬丁太太抗議。
像往常一樣,山姆不知道自己敏銳的聽力是好事還是壞事。
“這我知道。我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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