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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他的原創能力!

因禍得福吧!

但這個事愈演愈烈…

好像所有的罪責都怪大張偉!

但涉嫌抄襲的各種天王巨星,只有他一個道歉了,一個星期內處理好版權,原創也原諒了,那些天王巨星都功成名就了,反而是這個勇敢承認錯誤的一直被罵…

這個事挺不公平的!

連丁太升都說‘大張偉涉嫌抄襲,一群棍棒輪了上來,朴樹涉嫌抄襲,整個世界靜悄悄的,好似他只是系錯了鞋帶!’

好些人問沈林的意思…

他能有什麼感想?

他挺喜歡大張偉的…

沈林在部落格科普了一下抄襲:

一般情況下連續8小節相似就算是抄襲,或者是每小節裡大部分類似為抄襲。

兩首歌聽著像也有不抄襲得可能,比如和絃套路和配器雷同下的不同旋律,某些情況下也會有累同感。

此外,歌曲由歌詞伴奏和演唱三部分組成。

細說就是曲風和內容。

和絃屬於公有領域,如果那都算抄襲的話,那麼多用卡農,或者的得被第一個告死——林JJ還有我估計第一個死,我兩寫旋律基本都是卡農或者…

每首歌都有它獨特的風格和含義,現在的歌曲新增了很多借鑑成分,但並不一定就是抄襲。

相似只是相似,還有不同之處,未經原創允許搬運專輯和歌調內容,那就是一定程度上的抄襲了…

事實上,音樂抄襲幾乎沒有絕對定義。抄襲官司很大程度上也是上交給足夠多的有足夠威望的“音樂家”進行分析,從而得出結論。

我覺得惡意抄襲他人作品,在各行各業都是人人喊打的,是可恥的。

抄襲就是抄襲,沒什麼好解釋的!

不過大張偉的事,我覺得他可能不知道歌曲是不能未經同意拿來使用的,畢竟圈內一堆數前輩的歌我們都聽過相似的…

老實講,我也多虧了畢曉世的提醒,否則,我早就成漢化專家一員了…

華語樂壇漢化專家海了去了,為什麼都針對大張偉呢?

我聽過花兒的《靜止》、《放學啦》,都是很好聽的歌,可惜流行度不夠,既然人家已經公開道歉了,版權問題已經解決了,以後大家監督就好,沒有必要把人往絕路上逼…

為什麼說這個,因為搞原創很難,我需要沉澱一下,答應大家的第三張專輯再等一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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