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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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覺得十月正好…”
畢曉世點頭,然後問拿出一張林JJ的專輯《第二天堂》,問沈林:“你覺得這張張專輯內地釋出的話,主打歌用哪首?”
是這樣,我們有一個制度叫做“文化審查”,《第二天堂》因為“天堂”二字的存在並未過審,這樣,原本的主打歌就要更換。
臺版專輯的首波主打也是歌曲《第二天堂》而非《江南》,甚至《江南》的排位在《豆漿油條》後面。
林JJ自己更喜歡《美人魚》,這首歌當然不錯,但是真假音轉換要求太高…
“當然是《江南》!”
大林子想也沒想:“現在流行中國風,《江南》演唱難度比較低,有利傳播…”
《江南》確實牛逼,前奏的風聲和洞簫,中國風的感覺撲面而來,間奏的小溪流水聲,貫穿其中的古箏…
雖然《醉赤壁》也很美,但比起初見《江南》的驚豔,還是少了很多。
總之2004年夏天:那是個寧靜的夏天,天空中繁星點點,我的小時候,吵鬧任性時侯,我的外婆總會唱歌哄我,雨下整夜,我的愛溢位就像雨水,不懂愛恨情愁的我們都以為相愛就像風雲的善變…
“你也覺得應該是《江南》?”
“…怎麼?還有別的意見?”
畢曉世撇了撇嘴:“臺灣那邊想把《子彈列車》定為主打!”
“神經病…別理他們,內地這邊,你說話算話就行!”
肯定他說話算話。
畢曉世笑了笑,然後道:“對了,《童話》的無線彩鈴下載過千萬了,是今年最快破千萬的!”
“…那什麼時候給我結賬?”
“年底吧,下個月,我會把去年的彩鈴收入打給你。”
彩鈴收入,一般來說,一首歌兩塊錢,五五分賬,一半分給歌手公司…
看著很多,其實是扣除運營費、套餐費之後的一半…
之後都知道了,279億元的無線音樂收入當中,整個唱片業只得到5億元…
相當於施捨。
但這個施捨基本上是歌曲正當收益的最大組成部分——無線業務佔年總利潤30%左右…
移動、電信至少是認可版權方的。比如五五分賬,雖然最終哪一塊利潤可以按這個比例分,還是移動說了算,但只要涉及到版權,它一定是按這比例來分的…
但是網際網路不一樣,人家就正大光明拿你的版權…
用你的歌培養他們的使用者…
“能有多少錢?”
“兩百多萬吧!”畢曉世伸手指了指隔壁:“看到那邊的音樂棚了嘛?我新裝修的,有最新的專業數碼ProTools錄音裝置、MIDI製作裝置和最新聲音取樣技術!”
沈林撇了撇嘴:“都是從我身上剝削的剩餘價值?”
畢曉世臉紅了一下,但還是狡辯道:“你自己也能用啊!”
確實是剝削沈林的剩餘價值改造的錄音棚…
大林子雖然沒有跟海蝶籤經紀約,但涉及到音樂的東西基本上都是海蝶做主,所以收入基本上也是對半分…
第一張專輯基本打平,是,賣了70萬張,但是推廣、營銷成本也很高啊。
開始賺錢應該是《恭喜發財》開始,國美電器給了180萬的推廣、代言費…
然後是彩鈴分賬…
第二張EP《追夢赤子心》,《童話》單曲…
《童話》被幾個廣告公司高價買下,用作廣告插曲…
反正,這半年沈林幫著海蝶創下了不下於600萬的利潤。
……
“孫豔姿過斷時間來北京開演唱會,他們邀請你做嘉賓…”
“好啊!”
“…你會唱孫豔姿的歌嘛?”
“這有什麼不會的,”大林子張口就來:“…翻越過前面山頂,和層層白雲,綠光在哪裡…”
“…行,那我就定《綠光》了。”
“她在哪開演唱會?”
“工體!”
“這麼吊,直接在工體開演唱會?”
“是小場館,不是大場館…”
頓了一下,畢曉世又道:“7月,《十面埋伏》要在工體首映,到時候會邀請歌手獻唱,你要不要去?”
沈林下意識就答應,但又覺得不妥,問他:“你覺得呢?”
“…我覺得還是不要去了,因為他們也邀請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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