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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安排人將骨灰寄給了她。在母親生命中最後的難熬時光,他沒有去送她最後一程。而作為女兒的她,也缺席了最終的陪伴。
自此,她對父愛沒有了渴望,對自己起了深深的厭憎。
但她始終記得,母親臨終前要她努力地享受幸福。所以即使後來她並不快樂,也努力地生活。
她告訴自己,只有健健康康地活著,平平安安地老去,與母親再見的時候,才有資格去擁抱她。
她努力了。
義務教育九年,高中三年,在那漫長的十二年中,她只做了一件事——習慣一個人的日常,享受獨處的樂趣。她一直努力地照顧自己,妥善地安排自己的生活。
直至大學,她開始住宿。對她而言,那不是什麼愉快的經歷。與人同住的時光十分難熬,她與室友沒有什麼糾紛,可是也沒有深交。
她沉迷於學習,成績依然優秀,卻沒有交到朋友。直到大四,他出現了。
在黃昏的圖書館,他向她伸出了手,“嗨,賀甜甜,我是秦雲正。做我女朋友吧。”
在沉默中,那隻手白皙修長,穩穩地停在她的眼前。
她沒有答應。
然後他們開始上演一次又一次的“偶遇”。
她困擾地一次一次拒絕,直到快要畢業的時候,實在是不耐煩了,問他為什麼?
“我以為你永遠都不會問了,今天真是個好日子,證明我們的關係更進一步,”他很高興,“我爺爺告訴我,如果你抱怨一件手頭的事情,那麼便儘快結束它或者從一開始就不要做。而如果你對一個異性心生喜悅,想要時刻與她在一起,那麼就不要放棄。”
他說她心悅她,可是她還是不明白。泯然於眾遊離人群的她,哪點值得他喜歡?
他說了一大堆她的閃光點,她依舊抿唇不語,然後他嘆了口氣,“好吧,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是就是心動,為什麼要想那麼多?接受它,靠近你,對我來說,這就是愛情。”
那一瞬間,她被說服了。如母親所說,想不通的就不要想,船到橋頭自然直。她並不討厭他,所以,她點了頭。
他高興地手舞足蹈,像個孩子。不,那個時候,他們都還是孩子。
他是個十分陽光的人,感情熱烈,在得到肯定的答覆後,恨不得時刻黏在她身邊。這一度讓她十分惱怒。
可是他總是有一堆的理由說服她讓他留下,然後圍繞著她傻傻地笑。然後,她也便因此感到愉悅。
在越來越多的相處中,他一點一滴地滲入她的生活。因為他,她變得越來越開朗。不再害怕身處人群,不再恐懼人際交往。
她慢慢變得和在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一樣。會主動地鬧他,會對他撒嬌,會偶爾耍賴,他們的感情越來越甜蜜,相處越來越自在。有時候她會想,這大概就是愛情。
戀愛第三年,他向她求婚。她下意識地拒絕了。
他開玩笑,“好吧,求交往31次才成功。求結婚,起碼也要32次。你等著。”
她沒有等到第32次。
接下來的一年,他求婚了15次。她克服心理恐懼,準備答應他。結果他鬍子拉碴地跑來,問她願不願意立刻跟他走。
他語無倫次地解釋,他與家裡鬧翻了,家人要求他與一個富家千金訂婚。原因是家族生意出了問題,那個女人的父親可以幫忙解決。
她問如果她跟他走,走了以後,他的家族會怎樣?
他頭一次暴躁不已,吼她說沒有如果,哪來那麼多如果。
她說不能走,讓他等等,情況興許會有轉變。
他哀求她,說他不要和陌生人結婚,他只想要她。
她很明確地拒絕,始終認為,沒有家人祝福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她已經失去了母親。實在不願意他和她一樣,以後的日子都在悔恨當中度過。
如果他們就此結合,將來隔閡會越來越大,到時候,如果有了孩子,那孩子怎麼辦?孩子會恨她。而她一定會生怨。
他冷了心,指責她寧願為他的家人說話也不願意為他著想,嘲笑她婚都沒結就已經偏向了莫須有的孩子。
他們吵架,爆發冷戰,然後他們分手,又複合。
那兩個月,他們彼此都備受煎熬。他企圖說服她離開,她希望他能夠與家人和好。
他的家族生意不斷下滑。即將一落千丈的時刻,他心灰意冷地回家向父親妥協,很快就結了婚。
相戀四年後,2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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