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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亂,完全是一副醜小鴨的樣子。這兩人在強弱上應該有個很明顯的對比,才會在之後強弱顛倒,洛克希成為強者的時候,讓觀眾感到反差。

但現在,布蘭特雷一直隱隱擔心的事發生了——洛克希壓戲了。

不是說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緊張、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剛才一樣,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裡的。她給人一種感覺,那就是她並不知道臺下有觀眾,只是在一個平行空間過她的一生,而觀眾是透過透明的‘第四堵牆’在偷窺她,即使她有看向觀眾的動作,但也沒有‘看到’他們,意識到他們的存在,所以現在她就是一個想要脫罪但是不知道該怎麼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問題在於兩點,第一,洛克希要比維爾瑪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爛爛的,客觀地說她就是要比維爾瑪好看。以至於這種強弱對比就沒那麼明顯了,人總是慕強的,這個社會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個肥婆穿著皮裘,和一個穿著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會認為肥婆是強者,反而會認為她醜態畢露,美女則是清水出芙蓉。

維爾瑪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當然有美女,只是她並不是其中一員,這不是她的錯,只是先天條件限制。以至於這裡給觀眾一種出戏感,他們會本能地迷惑:你維爾瑪牛什麼?你不就是個靠美色混飯吃的舞女嗎?洛克希比你漂亮這麼多,在她跟前你有什麼好牛的?

緊接著就是質疑:為什麼維爾瑪都能紅而洛克希卻是無名小卒,這是不是不太合理?

當然,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個閃爍,隨後觀眾會說服自己:‘這是一齣戲嘛!’

但就是這個自我說服,讓觀眾就此出戏了,觀看情緒受到影響,不再投入,而是用審視的心情看待劇目。

如果說這還是沒辦法的事,只是因為珍妮弗太過漂亮,超出百老匯平均水平的話,那麼第二點就的確是維爾瑪的錯了——或者還是洛克希的錯。其實維爾瑪演得不能算差,黛德麗的演技在百老匯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問題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維爾瑪的肢體語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動,維爾瑪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觀眾能明確地感覺到,維爾瑪知道自己在演戲,也知道自己在硬拗著演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劇情,她甚至也知道觀眾知道了這一點,但還堅持在硬拗。

觀劇氣氛已經是被破壞得有點明顯了,這種荒謬感讓不少觀眾都低聲和同伴討論。布蘭特雷就聽到了幾聲低沉的評論。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ll,演得也好?這簡直是全面壓制,讓人慘不忍睹的屠殺。”

這會是今晚的一大遺憾,不過布蘭特雷不準備在劇評裡提到這點,他不覺得這是黛德麗的錯,她是優秀的,只是珍妮弗.傑弗森——這個毫無名氣的女孩實在是太非人了。

“她簡直就是個怪物。”想到帕特里的評語‘那女孩有種魔力’,布蘭特雷喃喃地說。“她不可能就只是這麼忽然間從某個咖啡廳蹦出來的吧?”

和《CSI》的觀眾一樣,他也本能地拒絕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臺,在布蘭特雷看來,這種水平的表演,不經過成千上萬次的舞臺錘鍊,是不可能展現出來的。

經過這一番對手戲以後,律師比利和記者瑪麗也上場演出自己的獨舞,在這兩段中,洛克希並沒有出場,布蘭特雷發現自己無法集中精神,總是在想洛克希該在哪一段回來。

當然,比利的演員年輕英俊,唱功也不錯,瑪麗的表現也是可圈可點,但他們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門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點,當然大部分時間你是滿足於麵包的,只是剛吃過豪奢甜點的時候,你自然會無心欣賞麵包的樸素。

布蘭特雷並不喜歡自己將做出的結論,但在‘沒有洛克希的日子裡’,他不得不承認:看來,整件事和他預料得完全相反,並不是珍妮弗.傑弗森配不上舒伯特劇院,反而是《芝加哥》劇團配不上她的表演。

#

相比劇評人的糾結,普通觀眾的心理就要簡單得多了。瓊恩和媽媽原本就是來看J.J的,珍妮表現好,她們當然看得爽,但也理解音樂劇有很多別人的戲份,能以寬容的眼光看著——因為在她們心裡,J.J比別人演得好是很值得高興的事,所以並不介意對手戲的壓戲現象,反而能欣賞到其餘曲目的魅力,瓊恩更是決定要多來看上幾次,哪怕為此開始打工也不在乎。J.J是對她眼球的款待,是整場秀的亮點,但別人的表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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