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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耀嘴角上揚,無法言喻的滿足感,充塞他的心。
他開始拆開所買的衣物及其它玩具,一一呈現出來,只見雨涵的雙眸閃爍,越睜越大,越閃越動人……
宋耀還不忘為她泡牛奶,喂她吃稀飯,哄她入睡,並喃喃細語著,彷佛在告訴自己——雨涵,你要快點長大。
他把所有的心思完全放在眼前的“小東西”身上,忽略了一旁枯站許久的胡曉紅,只見她已是心傷難抑,雙眼迷濛了。
當她帶著悲傷的心情離去時,一樣地沒有得到他的注意。
花了一番工夫,宋耀積極地幫雨涵尋覓收養人。
不過,社會局的人卻相當現實地告訴宋耀:“可能無法辦理法律上的收養,因為,夢雨涵的繼父不僅在世,而且,就算要收養也必須經過他的應允才行。”
“難道不能強制收養?”
“是可以,不過,民法上規定——被凌虐的孩童……”
對方話語未畢,宋耀“啪!”一聲用力拍擊桌面,力氣之大,目光之森冷,把對方嚇得六神無主。
“宋警官請別發怒,這收養的程式是有規定,急不得的,大家都是吃公家飯,何必彼此怒目相向呢?此路不通,再想想其它辦法——”後頭的主任見狀趕忙趨前圓場。
“什麼辦法?”
“嗯……既然收養不易,可以採用寄養方式。”
“寄養?”
“是的,如此夢雨涵同樣能受到良好的照顧,也能受教育……”社工人員叨唸一堆。
宋耀沒有再聽下去了,只簡單丟下一句:“就這麼辦!”便大步邁出大門。
社工人員終於為雨涵找到一個家。
尋覓的過程很辛苦,特別是雨涵身心極度受創,她的“新”父母,可能要花上一番工夫來開導她。
她的新家,成員很簡單,是一對老夫妻,沒有子嗣。宋耀相信,雨涵應該可以受到最好的照顧。
雨涵沒有跟他“說”再見。
她一直沒說話,只是抱著金髮娃娃不放,低首默默跟著老夫妻離開。
宋耀見她離去的模樣,又是一陣心酸,她好象很認命,沒有任何反抗。
他有一絲期盼,希望她能回首,讓他再次看一眼那雙清澈無邪的雙眸。不過,他並沒有如願。
雨涵低頭看著紅磚人行道,漸漸走遠……
第四章
宋耀恢復正常的警官生涯。
夢雨涵離開以後,他還是變成原來的“宋太監”,沒有和任何“雌性動物”交往,連胡曉紅,他好似都忘了有這號女人的存在。
日子一天一天的流逝……
胡曉紅,依然痴心等待著。
三年後。
宋耀在這段日子裡,屢次締造佳績,尤其是成功緝拿綁架楚揚集團方楚的歹徒—陳宏慶,使他的威名一夕躍升,成為警界最炙手可熱的人物,連警政署長都親自頒獎贊許。
但這些對宋耀並不具特別意義,他只知道既然要做,就必須全力以赴,也願將自己貢獻給國家,盡心保衛社會大眾的安全。
宋耀將近十二個小時未閤眼,因為他帶領部下突擊各非法營業場所。
直至凌晨兩點,他才回警局,而且累得全身都痠痛。但他怎麼也預料不到他的生命將有一個驚天動地的轉變。
他的位子上出現了一個趴著睡著了的小女孩。
他腦中即刻浮現三年前的夢雨涵。
當時她渾身髒兮兮的……但眼前的女孩垂著兩條髮辮,露出玉頸,穿著學生制服,倒也一身乾淨,與當初的小可憐是不相同的。
“她怎麼了?”他指著她,隨著走近一瞧,他驚呼。“你們怎麼可以銬住她的手?”她的一隻手被銬在椅子上。
宋耀看到她左手腕間有很深的瘀血,顯然是經過一番掙扎。
“她寄養家庭的母親,控告她殺人,她拿尖刀刺她寄養父親的大腿。”一位警員對他報告。“這是她的基本資料。”對方把資料本遞了過來。
宋耀接過隨手一翻—
夢雨涵!
她是夢雨涵?
他的臉色鐵青,一股腦地解下她的手銬,雨涵還未完全清醒,他已凌空抱起她,筆直跨前,朝向審問室。
雨涵沒有尖叫,也沒有拳打腳踢,因為來自那男人身上所“散”發出來的特有體味—是她永遠忘不了的。她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
辦公室裡其它的警員無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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