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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倫敦,這是一座因為用煤過度而永恆霧霾的城市。
八年之後的2013年,喬默笙終於兌現自己多年前的承諾,帶著程曦和他們的女兒一起來到了這座城市。
下了飛機走出機場,室外下著潮溼細雨。機場閘口,已經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裡等他們。
看到喬默笙牽著家人走出來,走上前,禮貌恭謙,“喬先生。”
黑色賓利載著他們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實證明,喬默笙是會玩會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簡單洗漱之後,他們出發去倫敦眼,從高空中俯瞰整個倫敦的美景。
接著去大英博物館,然後在門口匆匆吃完一個幾英鎊的熱狗和廉價咖啡,又趕著去英國芭蕾舞團觀賞《仲夏夜之夢》。
那裡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員和舞臺。走出音樂廳,程晨已經倚在程曦懷裡,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倫敦大橋迷人大氣,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種別樣安靜氣氛之中。街道乾淨溼滑,在燈火下,泛著濯濯的光。
兩人身後,那輛黑色賓利緊緊跟著。喬默笙將程晨放在轎車後座,用毛毯蓋在她身上,自己則牽著程曦漫步在倫敦街頭。
不遠處的公園裡,有年輕人在玩直排輪,對面則是威嚴莊重的聖保羅教堂,倫敦大橋成為兩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夢迴,都是這樣的場景。你挽著我的手,雨聲纏綿,倫敦大橋緘默沉靜。腦海中常常會想起有一首兒歌,說倫敦大橋倒了,但她佇立了上百年,從來未倒。”
細雨夜風,將程曦忽然響起的話語打得縹緲忽遠,聽在喬默笙耳裡,支離破碎。
2012年,倫敦奧運會過後,顧瀚讓程曦來英國談一份合約。那是她第一次踏足這個國度。
她至今還記得,那客戶是一位英國本地人,長久居住在巴斯小鎮,從事輕紡業生意,是一位環境富庶的中產階級。第一次見面的地點就約在她和喬默笙這次入住的酒店。
是個大約四十歲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無框眼鏡,手中夾著一本厚厚的原文書。
他也喜歡穿深色的厚羊絨大衣。程曦看著他將大衣掛在椅背上,笑容內斂有禮,舉止恭謙,說話時,用許多的敬詞和詢問句。
“我可以為你買一瓶水嗎?”
“我可以為請你吃一頓便飯嗎?”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願意帶您去倫敦遊覽……”
生怕自己的好意會造成對方的負擔。
於是程曦知道,喬默笙天然冷漠本質外的謙謙有禮,原來源自於這個君子國度的長年累月薰陶。
後來籤合同時,有一疊英鎊從他手邊的書中不小心掉出來。程曦替他一一撿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國男子竟狡黠一笑,“怎麼辦,竟被你發現我瞞著妻子藏起來的私房錢。”
程曦慢慢笑起來,抬眸,在朦朧間似乎看到喬默笙熟悉身影。幾乎沒有一絲猶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倫敦街頭,她穿著單薄白色襯衣,瘋狂追趕著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經年的人影。
不久後,在倫敦大橋旁,那中年英國人終於找到她。細雨中,她清秀小臉上灑滿水滴,有些眷戀地粘在她俏長睫毛上,晶瑩迷人,彷彿滴在嬌豔玫瑰上的雨露。
每個人心中的荒涼,旁人都無能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傘替這女人擋去風雨,無聲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緒中無法自拔的程曦不會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豔羨著這失落流淚的女子。
芸芸眾生,平凡生活。在許多許多人眼中,愛只是一個人生命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因為愛情無關溫飽,無關收入,甚至有時候,連身體的某種本能需求也牽扯不到愛情本身。愛,從來都是件極度奢侈的事情。
這男人活了四十多歲,少年時發狠唸書,成年後平靜工作。到了適當的年紀,遇上一個合適的女人,從此結婚生子。
愛是什麼滋味?他只能從書籍和電影中,看到,讀到。浪費半生,卻從未親自經歷到。
漫長而瑣碎的半生歲月裡,每天都是那張臉孔,日子久了,連與她睡覺都變成好似齒間嚼蠟。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爾牛肉,味覺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餓了便吃,不再有講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沒有濃烈的悲傷,卻同樣也沒有豐盈的喜悅。
他望著眼前的美麗女子,她臉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著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傷著,都彷彿拉斐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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