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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估計還是何京。這麼多人,何京現在應該還沒打完。怎麼也得過兩天,把所有的證據都合上了才會送過來。

楊六郎大喜:“那就好了!晚上我去你家!”

他晚上去祝家也不是白去的,僕人駕車,從車上搬下一擔子的禮物。曹昌開了門,道:“這位官人好生眼熟。”

楊六郎道:“你不曹昌麼?三郎,三郎我來了!”

楊六郎讓僕人把擔子拿到了門內,道:“三郎,有事請教!”

祝纓示意曹昌關上門,請楊六郎到書房裡坐下,問道:“什麼事?案子你們不是已經知道了?”

羅元別的不好說,錢是一定有的,又不是刺探機密,幾貫錢下來就打聽到京兆府那兒王雲鶴才把人販子抓齊了。

楊六郎道:“不是為了抓人,是為了判刑!”羅元也不要別的,就要把所有的人販子都判個死刑!

祝纓道:“羅大監氣性夠大的啊,為什麼不跟京兆府說去呢?他是苦主。”

楊六郎道:“你聽一聽,全部!他也找了幾個懂律法的問過了,想全都死刑,難!”

楊六郎都知道,這世上沒有這樣的律法的。販賣人口本身就是一件模糊的事情,官府那兒還給正式的人口買賣存檔備查呢!“略賣”之類的才是犯法的。如果是販賣良人、賣良為賤,罪責才會重起來。

在實際生活中,買賣人口就是比較難被懲罰的。舉個例子,明明有明文規定,如果一個普通的平民百姓將家中的晚輩、妻子賣給別人當奴婢,這是犯法的!怎麼也得判個徒刑。然而實際上父母賣掉孩子、祖父賣掉孫子、叔叔賣掉侄子、丈夫賣掉妻子的並不罕見,也沒多少人真的受到了懲罰。多少吃絕戶的都這麼個賣法。

甚至羅元這樣買了別人的孩子當自己兒子的,也是不對的。只不過他做得好看,叫“收養”。“養子”的事情在哪兒都是常見的,官府也無法深究。

羅元想要把人販子全部死刑?那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審徇私枉法。

但是自己好不容易弄來的兒子差點成了別人的兒子,羅元這念頭是一點也不通達!他要他們死!

他前面跟王雲鶴鬧過一場,沒找到一點便宜,現在是不敢在王雲鶴這裡繼續作夭了。楊六郎就趁機說他有辦法。他在羅元面前大包大攬,羅元卻不肯信他,心道:你的面子?那是看你的面子嗎?還不是我的面子!這件事情面子怕也不頂用!

他讓楊六郎帶了財物去找祝纓,別傻乎乎真的拿臉去蹭。

要羅元說,祝纓不大可能跟王雲鶴扛上,但是死馬當活馬醫吧!想要打通鄭熹的關節,它貴啊!買通個大理寺卿和買通個大理寺丞,絕對是天上地下兩個價碼。但是祝纓在大理寺能當小半個家,也還挺能幹,如果她能悄悄地想個辦法給辦了,那這一擔子財物就花得值了。

祝纓道:“略賣為奴婢的才是個絞刑。你要全部都死刑?要求會不會高了點?”

楊六郎道:“不是,那個……”

祝纓道:“法子倒是有的。”

楊六郎道:“你說。”

“我的學問比起王大人差得遠了,等他判完了我再想改,縱有心也無力了。所以,要在他行文到大理寺之前把這事兒給辦了。”

“啊?要是能弄得了王京兆咱們還用費這勁嗎?”

祝纓道:“聽我說。你眼前有正路,何苦要走小道?

凡買賣運輸都有損耗,人呢?略賣人為奴婢是絞刑,如果是誘拐人口途中人死了呢?殺人償命。哪怕算成過失,至少也是個流放。

這等事,以王大人之正直絕不會輕饒了他!京兆府正在審案子,審出什麼結果來不知道,只要沾上了人命的邊兒這群柺子沒有好果子吃。你覺得這個辦法怎麼樣?”

楊六郎道:“好呀!可是……不敢……不敢跟京兆府說……那個……”

祝纓道:“我跟何京說去,看能審出些什麼、拿到些什麼證據。只要有真憑實據,怎麼著都好辦。”

楊六郎大喜:“好!”

祝纓道:“東西你帶走,事情不定成不成,收了我心不安。”

楊六郎非要她收下不可,祝纓堅定地拒絕了,她不說拿人手短,不能叫人拿住了她的短處,而是說:“你我的交情,我又不用費人情費錢才能辦成這件事,何必如此見外?以後我要有事託你,你也收我的錢不成?你給我算利息不算?”

楊六郎就不好意思了,說:“你瞧這事兒……”

“上覆羅大監,我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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