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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宅的人都放心了,自稱相府管事的人緊張了起來,所有人都知道京兆府是王雲鶴主政,他派的人來了,事情就得由著他來辦了!
金大娘子問道:“不是萬年縣嗎?我家官人去了萬年縣了!”
差役很客氣地說:“原本是萬年縣的案子,然而天子腳下縱火,藐視法紀,王大人十分重視,就接手了。”
張仙姑也敢說話了:“那這些人?”
差役又問管事是什麼人,管事也只好說了。差役道:“正好,苦主有了,嫌犯也有了,你也與我一同往府裡走一趟吧!”
金大娘子是個命婦,不好跟差役等人一路走,免教人說閒話,最後還是坐了相府帶來的車一同去了京兆府,祝纓親自趕車。相府的人陪在車邊走,管事的給個年輕的隨從使了個眼色,這小子一踮腳就跑回府去報信了。
路上,祝纓給了差役一點錢,向他打聽:“這一家老小,都害怕,不知道案子究竟怎麼樣了呢?”
差役道:“你們是原告,怕的什麼?如實說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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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不久,祝纓又見到了王雲鶴。
京兆尹相召,金大娘子這樣的命婦也來了,陳萌這樣的公子也到了,連金良都從萬年縣趕了過來。陳萌冤枉得要死,祝纓還要問候他一句:“大公子,你好。”
事涉官員,京兆尹也沒有公理審理此案,只在京兆府的大堂裡,給雙方都設了座,讓他們將話說清楚。
祝家一家三口是普通百姓,沒有座位,祝纓就站在了父母身前。
王雲鶴還記得她,問道:“你是什麼人?怎麼也在案子裡了?”
祝纓答道:“我是借住在金大哥家裡的,正遇到了失火的事兒,金大哥早上還在營裡,我就幫忙跑個腿兒了。”
王雲鶴又問她身份、籍貫之類,必要將她的來歷弄明白——寄住在金良家沒問題,看起來也不像窮鬼,怎麼就不肯認真讀書呢?
祝纓也老實回答了,是才入京的,並沒有家產。
王雲鶴又問他與陳萌認不認識、怎麼認識的,是什麼關係。祝纓也不提花姐的事,就說跟陳萌是同鄉,一道上京來的。王雲鶴又問金良與陳萌是什麼關係,金良道:“新任的大理鄭家七郎是我舊主人家的公子,年前他領差南下,剛巧派了我同行,因此認識的。就是前頭鍾尚書辦案的時候,發現了陳相公家二公子詛咒大公子的事情。”
王雲鶴突然指著祝大和張仙姑問道:“你們的臉上,怎麼回事?”
這家兒子與父母的氣質迥然不同,父母臉上還掛著彩,王雲鶴懷疑他們是不是經歷了什麼不好的事兒,祝纓入過獄,難道父母也遭遇了什麼?
祝大和張仙姑在王雲鶴面前畏畏縮縮,話也答得不太全,只敢說:“叫人給打了。”
王雲鶴容不得京城治安不好,逼問是什麼事。祝大先頂不住了,他一上公堂腦子就嗡嗡的,舌頭都直了:“是原來的親家,就那馮家。啊、大公子他大姨!”
陳萌見狀,索性代他答了,說道:“一些誤會,三郎原是我表妹的夫婿。馮家表妹流落在外,一同上京之後想自己爭個出身,並不與馮家姨母同住,因此互相不識得。因誤會,又解了婚約。”
他將自己的辯解之詞也一併講了:“雖有這樣的誤會,我們也並沒有記恨。大人手上的對牌確實是我們府裡的,府裡的對牌有好些,丟失也是有的。那短刀,學生從未見過。禮單上有,也是收進庫房,並不用它的。簪子更是……丟失了的。”
這也丟失,那也丟失,張仙姑發出一聲輕蔑的冷笑,斜眼兒看他。
王雲鶴卻知道,陳萌說的,可能是實情。相府家大業大,這些東西不上心是很正常的。王雲鶴辦案卻並不是憑推斷,又或者全憑自己喜好,他又問金良:“還有別的證據沒有?”
金良道:“家裡還有些痕跡。三郎,你說吧。”
祝纓將對金良說過的又說了一遍,王雲鶴認真地聽了,問道:“這是你看出來的嗎?”
祝纓道:“是。”
王雲鶴道:“你引我去看一下。”
金良詫異地問:“大人要親自去嗎?”一般查案,縣令都未必親自到現場,多半是派差役去取了證據之類,縣令再依據證據判斷。
王雲鶴道:“當然。”
王雲鶴沒有穿官服,而是去後衙換了便衣,裝作箇中年文士的樣子,出來說:“走吧。”
金大娘子和金良都起身,陳萌也很想同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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