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墨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九十二章 商議,婚姻的那點事兒,九月墨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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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對女兒的影響,馬老闆低頭沉默起來。他不是愣頭小子,能夠明白妻子話裡的意思。
見丈夫低頭不語,於豔皺眉道:“咱們倆夫妻一場,沒了感情還有親情在。對吧?就衝著這些年你對我們家對我媽,我也不能怨你什麼。別說你找個28吧,你就找個18的16的,我還替你高興。說明你身體好,你厲害!你要離婚,我也不會跟你爭什麼!”
馬老闆嘆口氣,點頭道:“確實是這個意思!”
於豔一邊說話一邊敲著桌子道:“你看看你現在,找的還是我們家親戚。你要是從此就消失了,跟我們不來往了。孩子結婚典禮上,父親那個座位空著。那我同意,我沒啥不同意的。”關鍵是馬老闆不同意離婚,也不希望放棄古月這個人。
見到馬老闆有些動容,蘇諾伊繼續勸道:“孩子也因為這件事兒而痛苦不堪,尤其是現在你們公然搬出來住在一起。如果於姐不考慮你的名聲不考慮孩子的想法,一紙訴狀告上去。你完全會因為重婚罪而鋃鐺入獄,下半輩子就在牢房裡度過。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也看在於姐為你著想的份上,退一步!”
馬老闆抬頭表情異常懇切:“現在月月跟了我,你說你讓我怎麼辦?”
於豔心想: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你脫褲子的時候想什麼了?可話還在嗓子眼裡,一個字也不曾冒出來。
她忍住氣,抿了抿嘴巴。嘆了一口長氣:“如今就看月月的意思吧,她要能想明白就好了。我想給她找個好物件。陪送她十萬塊錢嫁出去!”
馬老闆皺著眉不大同意:“你還是當大姨的,咋就不瞭解孩子的想法呢。月月那孩子肉筋筋的主意大著呢,膽子卻挺小的。你給她找一個啥樣的,她能同意啊?”
於豔終於忍不住開口譏諷起來:“是啊!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就看上你這個老禿驢了!”
馬老闆斜眼瞪著於豔,威脅道:“你要不會說話,那就趁早說,沒時間跟你在這耗著!”
蘇諾伊擔心最終二人還是以爭吵結束,連忙插話:“二位既然都能為孩子退一步,那就想想最適合自己做的選擇是什麼!傷害已經造成了。說什麼都晚了。現在能夠達成的協議就是,男方勸古月拿錢嫁人,女方不再咄咄逼人。至於二位婚姻是否繼續,那不在我們這次談話內容中。”
這事兒是蘇諾伊事先跟於豔商量好的,先別管離不離婚的事情。先解決目前最大的難題。
於豔心裡有一百二十萬的不樂意,可想著拖一天對女兒的婚姻就威脅一天。也就忍著脾氣在這磨蹭,想的卻是了卻了古月再說這個糟老頭子的事兒。
二人協商之後約定回到家中考慮一下,也都答應彼此不會再去打擾對方。
不知道馬老闆回家之後怎麼想的,總之於豔心一橫決定雙管齊下。第二天上班就單刀直入的告訴古月:“咱們家的事兒,我想了一段時間。既然我是你大姨,又在你媽沒了的時候養活了你這麼多年。今天你能做出來這種事兒,說明我沒教育好你!”
古月開始聽見於豔的話。心頭一驚以為於豔要罵她狼子野心。可沒想到後面就是她內疚的話,這顆心頓時七上八下起來。
“既然是我沒教育好你,你又年紀輕輕的有的是時間學習。我就想我給你這個機會。我當老的讓你小的一次!”古月難掩滿心歡喜,興奮歡愉的笑容鋪滿整張臉。
見到孩子這麼高興,於豔覺得胸口刺痛。自己為她付出多年,最終居然得到的是這樣的結果。
“我跟你大姨夫離婚,就算是你們倆將來沒啥結果,我也不會跟他復婚了!”聽見於豔這麼說。古月笑容僵住。立即咧嘴要哭:“大姨,我不想這樣。我都說了。我不會拆散你們的!”
於豔擺擺手有些不耐煩:“不管你怎麼說的,你就是這麼做的。你說你想就這麼呆在我們家。你問過我了麼?你說像這樣就這樣,你是法律麼?你這話好使麼,警察不抓你麼?”
古月愣住了,下意識道:“跟警察有啥關係啊,自己家的事兒還犯了王法啦?”
於豔有些後悔當初為啥不讓孩子唸書,這腦袋確實比自家的孩子缺點什麼!
“你們倆現在就這麼過,但凡有個嘴賤的網上一捅。警察就會以重婚罪將老馬抓起來,判個二十年。等出來他都六十來歲,還能活幾年啊?”於豔這麼一說,古月果然害怕起來。
“所以呢我決定就讓你們倆過吧,反正我是不能跟他過了。他也同意,你妹妹也不小了也不怕她接受不了。所以老馬是淨身出戶,誰讓他先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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