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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臉上什麼也看不出來。

可能真的是把事情想的太簡單,就算她把自己放低到塵埃裡,就算覺得自己也有錯的地方,好言好語向他道歉……對方也覺得無法再忍,怎麼樣都要給一個教訓?

她是未成年人,不用承擔什麼責任,但是餘爸跟她一起去的,有連帶責任,家裡如果被收走房產,是一點錢也拿不出了,就算不用做牢,也承擔不起任何罰款,而更加難堪的是,傳開了父母要在哪住?要流落街頭?那麼要強的餘媽,還有年幼的小弟,都會是別人嘲笑的物件,她要被學校退學……

因為這件事,一家人會從天堂跌落地獄。

在有了這樣的認知後,她耳朵開始有絲激動的放紅,在燈花下看著如被激怒的小獸。

兔子急了還咬人,何況是人。

餘眉是個十分愛家人的人,她本身的性格就是這樣,寧可自己苦著過,也要讓家裡人好過些,父母小弟都是她的牽掛,誰要想動,就是觸了她的逆鱗。

之前餘眉做出低姿態,是覺得這件事換位思考的話,有人揀到了自己離世爺爺最愛的古董拿去賣了,而這個人恰好認識,又是同學,偏偏又很討厭的那一個,如果換成是她,她也不會有好感,也許也不會輕易的放過他。

所以,她一直也沒辦法理直氣壯的說,你愛告不告,反正我沒有偷東西,我是光明正大的揀。

可是此時,她呼吸開始有些急促,挺直了脊背,將細手指握了握,她抬頭目光看向他道:“也許你說的那把壺真的值三千萬,但是當初他們只說是仿品,並不是真跡,給的錢也不是二百萬,只有十八萬而已,就算你找不到真正偷盜你的人,也不要把氣出在我身上,大不我們把錢退還就是了,一沒偷二沒搶,蹲牢獄說的太過了吧。”

“我也承認。”她看進他的眼晴道:“昨天的事是冤枉你了,今天過來,除了想感謝上次沈奶奶收留我住一宿外,也是想找機會跟你道歉的,為昨天冤枉你的事,但是沒想到,還沒來得及跟你說對不起,就遇到這件事。

我知道,你不止一次說討厭我,看見就覺得煩,我也不是故意要在你面前晃,當初搬到樓下也並不知道你也住在這裡,房租已經交了一年,取暖費也交了,我只是捨不得錢,但既然你這麼厭惡我,我不會再死皮賴臉的待在這裡,我會馬上找房離開,我離開這裡行不行?學校見到你也會繞著走,絕對不跟你打照面,。

你爺爺的事我很抱歉。”餘眉咬了咬牙,“我拿著你爺爺最珍貴的東西去賣,在你看來是不可原諒的,我也不求你的原諒,只是這件事跟我家裡人沒有一點關係,他們完全不知情,東西是我一個人揀的,你要是不解氣,我可以自己會去戒城退學,離開這裡,從此你也不用再看見我,更不會覺得煩。

我只希望你解氣了,就不要去告我家裡人,他們只是普通人,沒錢沒勢,欺負起來一點也沒有成就感。”餘眉說完強忍著鼻酸感轉身向門口走:“我會向沈奶奶道歉,跪下都行,你要是覺得還不滿意……”

有時候退一步是為了更有尊嚴。

她一轉身,身後的男生卻突然一把拉住他,女生剛才說的話委屈求全,但直直看著他的眸光裡卻閃過憤怒的光亮,眼角微微發紅,卻毫不掩飾心裡激憤的情緒,對上他錯愕的目光沒有絲毫躲閃,眼角發紅的最後看了他一眼,不同以往,明亮得燙人。

如她所說,微微抿著唇,凜若冰霜的轉過身,就像真要永遠消失一般的決絕。

他立即下意識的拉住她,沒有反應過來時就已經將她拉在懷裡,似安撫般道:“別怕,我只是開個玩笑?”

見她不開口也不鬧,只是安靜的站著,等著他下句話,他頓了下,才有些艱難又生澀道:“我,其實並不是討厭你,只是……”他說著,微微抬頭看向門口。

只見門口有什麼東西拌了一下,沈老太太的身影一晃而過。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點了,二更我儘量吧……

PS:*主角寵著寫,言情主角虐著寫,所以可能反差很大,不是因為歧視女人,而是言情我好像有代入障礙,大家也許是感覺了這種彆扭,對不起了,不知道為什麼,我好像只有不斷的虐她才覺得舒坦,她越窘迫難堪我反而覺得很有趣,只是忘記你們也需要代入,抱歉,我會盡力改善,女主爭取先苦後甜,文後面虐男主?你們同意的話,我會狠狠的虐他,虐得他連媽媽都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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