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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
“述堂,你這可是閉關足足兩個半月了!”
一見到蔡紹基,唐浩然便打趣道。
“怎麼樣,述堂,你這閉關修練了這麼長時間,怎麼樣,法典拿出來了嗎?”
在過去的兩個半月中,蔡紹基與司法審查廳的十五名同事以及三名美德法律學者一同起草法典,其中甚至還有從國內請來的四名刑名師父以及兩位知名狀師協助此事,以便使特區的法律更適應中國的傳統習慣,習慣法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意味著落後的象徵,但於中國這個保守的社會,一些習慣法卻有其必要,就像後世的香港,即便是到二十一世紀,其法律依然認可部分中國習慣法,所以在制定特區“條律”時,即考慮到了這一點,更何況原本就是民族主義者的唐浩然同樣不希望傳承兩千餘年的中華法系消亡於自己之手,因此對於“條律”提出了另一個要求——必須保持中國化。
“大人……”
面對興致勃勃的大人,蔡紹基從公文包中取出足有數寸厚的兩部書,這本書顯然是手寫的,封面上寫著“朝鮮統監府臨時條律——刑法”,將書本雙手呈於大人的面前蔡紹基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幸不辱命!”(未完待續……)
第69章 緣何(第一更,求月票!)
面對兩部厚厚的裝定成冊的刑法以及民法典,唐浩然雖是有些好奇,但卻依然沒有翻看這兩部法典,此時,面對這兩部期待多時的法典,唐浩然神情卻從激動變為平淡,他只是靜靜的看著它們,看著這寫與紙上的法律。
儘管於後世曾學習過法律,也曾接受過法律教育,但唐浩然深知法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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