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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褐土部落的人們視為珍寶、每次只敢小心的舔幾口的鹽石,在瓦什部落則是建築材料的邊角料。

隨著積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來固定巢穴順便充當隔層的冰塊不再好用,西塔決定用瓦什來代替它。

瓦什這種石頭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發現有塊地上幾乎寸草不生的話,那裡絕對可以挖到瓦什。

這是瓦什部落的常識,不過不包括幼崽。

“寶寶,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麼重砸到你怎麼辦?”發現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萊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氣,布萊克小時候也喜歡拆自家窩裡的石頭砸著玩,在他看來,玩石頭是幼崽某個時期一定會喜歡玩的遊戲,這個遊戲可以鍛鍊幼崽的控制力。

不過那些瓦什太重了,萬一掉下來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筆記而已。”孟九昭並不死心,從小到大,只要他堅持的事情,兩個爸爸都拿他沒轍。

果然,布萊克看了他半晌,不過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開刀,重新從巢穴後面拖出來一塊築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輕輕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來堅不可摧的石頭就變成了一塊一塊,再往地上一摔,石塊就裂成了一塊塊石板。

瓦什的層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剛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說來這也是西塔最終選定用瓦什作為建築材料的原因,這還是孟九昭做筆記用的石板啟發了她。

孟九昭開心的在地上挑挑揀揀,很快他就選中了十塊大小剛好的瓦什作為接下來的“筆記紙”。

“要吃飯了!看看你的爪子多髒?快去洗手。”接過孟九昭手裡的瓦什抱起來,好爸爸·布萊克開始催促幼崽去做飯前清潔了。

剛摸完石頭就吃飯什麼的,在布萊克家的飯桌上——沒戲。

不得不說,作為一頭原始時代的堪塔斯,布萊克真是太講究了。

堪塔斯是恐龍的終極進化種,不可能憑空出現,這裡會有這麼一群堪塔斯,想必是當年某位堪塔斯大貴族僥倖憑藉時空膠囊活了下來。搞不好布萊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貴族的後裔呢!

據說堪塔斯身份越高貴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的老爸,孟九昭仔細欣賞了一小會兒,然後趕在布萊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飯是角羊湯。

幼崽們帶著五頭角羊在部落裡好生炫耀了一會兒,於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們帶回來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噴噴的,上面還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簡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帶著鹹味的果實,可是,如果能再鹹點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鹽就好了。

有了鹽,就可以醃鹹菜啦~

嚼著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樣的問題。

遠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紹過可以用海水煮鹽,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鹽——

孟九昭決定明天繼續走遠一點,說不定再走遠一點,就可以找到鹽了。

***

哈魯失去了他的羊群,習慣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習慣。就在這個時候,哈魯想起了那次見到的毛衣雞,靈光一閃,哈魯決定養雞。

養雞好,不但可以吃肉,還能吃蛋!

哈魯很快的抓了幾隻雞熱火朝天養了起來,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窩母雞,想要雞生出更多的雞仔,他必須再抓一隻公雞。

不知道為什麼,他又想起了那天見到的毛衣雞。

毛衣實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讓人一見難忘,想忘都忘不掉。那隻雞個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雞大多了!和他抓到的雜毛母雞相比,那隻雞的毛色順滑,顏色也黃許多,頭上還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隻強壯的公雞。

不知道那隻雞後來怎麼樣了——

小心的看顧著踱著步子四處撿草籽吃的母雞們,哈姆習慣性的用餘光掃視著四周。這一掃不要緊,他看到了什麼?剛剛還在他腦海裡的毛衣雞居然真的又出現了!

那隻雞蹲在那邊的草叢裡,不知道正在做什麼。

哈魯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傢伙警惕極了!哈魯在距離它十來米的時候就被發現了!

太好了!這麼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領頭雞啊!

哈魯越來越想得到它了。

“嘿,夥計~還記得我嗎?”哈魯彎□子,小聲開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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