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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豐年,看似十分美好。
但在小農經濟時代,卻也十分容易演變成穀賤傷農的災難。
張瑞不得不提前預防,轉向司馬芝問道:“今歲大雪,明年冬小麥必然豐收。糧價保護制度設計如何?”
司馬芝立即答道:“民部官員已有草案。”
“哦?且略述要點。”
“民部欲令各州郡縣設定常平倉,置常平監。各郡按人口多少,量留上供賦稅一二百萬錢至三四十百萬錢為買糧之資財。”
“每歲夏秋谷賤,則增市價錢收糧。遇谷貴則減價賣出。若三年以上未經賣出,即回充糧廩,易以新糧。”
考慮到張瑞最討厭模稜兩可的政令,什麼叫夏秋谷賤,何為糧價太高,若沒有統一章程,基層官員必然糊弄了事,甚至作奸犯科。
司馬芝特意強調道:“因各地糧價略有不同,不宜中樞設定統一糧價標準。故民部欲將指導許可權下移於各州常平監。由州常平監官員調研各郡谷價情況,設定各郡糧價標準,從而確定各常平倉是收是賣。”
民部的官員的設計顯然是考慮了貪汙腐敗的情況。
雖然無法保證州一級官員必定清廉。但官員官位越高,人數也就越少,私下與士紳串聯的機率也就越低。
若由各常平倉官員自己決定是收是賣,大量基層官員具有決定權,官紳勾結乃必然之事。一項善政也會被這些基層官員變成暴政。
而且隨著人數減少,督察御史與錦衣衛的監察範圍也會縮小。強有力的監察能顯著減少官員貪汙腐敗。
依法治政的好處就在這裡。官府將各種政令明確而又具體的公示,官員各司其職即可。
今歲政令規定谷價低於二十錢則入,當谷價低於二十錢,各常平倉官吏便立即批次收糧。若谷價高於三十錢則出,各常平倉官員便立即向市場賣糧。
條文清楚,數字明確,能減少許多官員的私下操作空間。
張瑞點了點頭,說道:“可。還有其他舉措否?”
“常平倉之設,乃是由上而下,管控糧價。官民部官員欲設義倉制度。鼓勵各閭里設義倉,自行穩定倉儲,躲避災年。”
“義倉?”張瑞來了興致,民部官員無疑給了自己一個驚喜。
竟然主動上奏,請求推廣施行一項制度。
這意味著張瑞本人的壓力將會大減,而徵西將軍府卻更加昌盛。
張瑞只要從容穩坐,各位官員將會上奏一份份奏章,請設各種制度,請推行各種法令。例如請禁裹足令,請推行互保法等等。
很多張瑞一人未曾思考到的制度,官員們都會逐一補充,從而使制度更加完善,府庫更加富裕,百姓更加安定,勢力更加昌盛。
民部提出的義倉制度,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司馬芝詳細解釋道:“徵西將軍府治下,皆按貧富為差戶出谷一石以下,儲之閭里以備凶年賑給,名為義倉,凶年賑給或貸民為種,待秋熟後納還。”
義倉的形式很簡單,便是豐年儲備,災年賑濟。
以法令的方式,規定各戶百姓在平時納糧儲備,以免百姓不加節制,將糧食全部吃光,沒有存糧度過災年。
而且是各閭里百姓自己儲存的糧食,官府無權排程,也不用擔憂官員腐敗。
這一制度能極大程度補充常平倉制度,令百姓度過災年。
張瑞笑著稱善,說道:“此制度可行,稍後總結造冊,上奏孤與內閣審視之後,即日推行。”
“明年糧食必定豐收,民部可多設穀倉以儲糧,再及時推廣常平倉及義倉。”
司馬芝走到一旁的地圖前,為張瑞詳細介紹道:“關於府庫倉廩,主公可放心無憂。民部已在治下修建三處倉城,六處大型府庫。”
“在長安城北側,民部修有關中最大之府庫,名為永安倉城,東西長五百丈,南北長兩百丈,佔地八百餘畝,內設糧窖七百座,可儲存糧草一千一百六十六萬石。”
隨後司馬芝手指河東風陵渡口北方黃河沿線,說道:“在河東,民部修有黃河以北最大之府庫,名為含嘉倉城,東西長四百丈,南北長兩百五十丈,內亦設糧窖七百座,可儲存糧草上千萬石。”
“在河內,民部則修有回洛倉城,東西長三百五十丈,南北長兩百八十丈,內設糧窖六百座,可儲存糧草九百餘萬石。”
“另外在太原郡晉陽縣、雁門郡馬邑縣、西河郡離石縣、河東郡平陽縣、弘農郡華陰縣以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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